您的位置:首页 > 公共服务 > 社会保障 > 社会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2016-06-21    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颜色:【       绿】    字体大小:【 】    保护视力色:    恢复默认
业务名称

名称: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 

设定依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桂政发[2006]54号)。 

办理条件 

已办理参保登记的灵活就业人员 

所需材料目录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医疗IC卡(社会保障卡)。 

办理机构 

南宁市交通银行、中国银行任一营业网点、邮政储蓄银行指定征缴点或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各城区管理部。 

办理地点 

南宁市交通银行、中国银行任一营业网点、邮政储蓄银行指定征缴点或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各城区管理部。 

办理时间

办结时限:当场办结 

1、南宁市交通银行、中国银行任一营业网点和邮政储蓄银行指定征缴点每日9:00-17:00(特殊情况以银行公告为准)

2、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各城区管理部(西乡管理部除外)

  周一至周五:9:00 – 12:00,13:00-17:00 

3、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西乡塘管理部

  周一至周五:9:00 – 12:00,13:00-16:30 

联系电话

  12333 

办事流程

  

(一)参保人员提交按上述规定的材料

(二)在工作人员审核材料时,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不予受理或要求补充的相关材料。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