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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烟场所拒绝“二手烟” 市民发现违规可举报

发布时间:2018-07-27 09:14   来源:南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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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展示在市内推广并带有监督电话的禁烟标志 

  在饭店吃饭,如发现隔壁桌的客人有吸烟行为,任何人都有权利对该行为进行劝阻,若对方不以为然,可拨打12331投诉。昨日上午,市创卫办联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今年第二次控烟联合督查行动,执法组在经开区对几家存在问题的餐饮场所提出限期整改。

  上午10时许,执法组来到经开区盘岭路上的一家饭店,因为未到饭点,店内尚无客人开餐。执法组检查发现,该店禁烟标志太少,多处显眼位置也未能设置有禁烟标志,对此,执法组要求店家限期整改。在另一家餐饮店,店员表示:“如果看到有人在禁烟区吸烟,我们会加以劝阻,一般会比较配合,有的客人不听劝,我们也没办法。”对此,执法人员表示,如遇到劝阻不听的吸烟者,客人或者工作人员都可以拨打12331向食药监管部门投诉。经过检查,该店同样存在禁烟标志不明显、设置过少等问题,被责令限期整改。

  在荣荣大酒店二楼餐厅内,不少市民正在此享用早茶,记者留意到,餐厅内各个显眼位置都张贴了禁烟标志,就连员工的工作服上也有禁烟标贴。

  目前南宁市施行的《南宁市控制吸烟规定》明确规定,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不听劝阻的,由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停止吸烟或者离开禁止吸烟场所,并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任何人都有权利要求吸烟者掐灭手中烟,有权要求该场所的管理人员劝阻、制止吸烟行为,有权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举报违反本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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