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县(区)人民政府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8-06-29 09:45   来源:南宁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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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2017年,各县(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节能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市确定的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主动作为、扎实工作,我市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同比下降5.04%,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年度目标范围内。2015—2017年我市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13.13%,超额完成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市三年节能目标。

  根据《关于印发南宁市2017年节能降碳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府办函〔2017〕121号)和《关于印发〈南宁市节能减排工作行政过错问责暂行办法〉的通知》(南府办〔2014〕108号)要求,市节能减排办组织对各县(区)2017年度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考核。为表扬先进、鞭策后进,现将我市2017年度县(区)人民政府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进行通报(详见附件)。

  希望考核评价结果为“超额完成”等级的县(区)再接再厉,争取更大成绩;考核成绩仅为基本完成等级的县(区)主动向标杆和榜样看齐,学习经验、汲取教训,尽快扭转工作被动局面。

  虽然我市完成了2017年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任务,但节能形势仍然十分严峻,要全面完成自治区下达我市“十三五”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对此,各县(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继续强化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全力推进节能降耗工作,确保完成今后各年度和“十三五”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任务。

  附件:2017年各县(区)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完成情况及考核结果

  2018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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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2017年各县(区)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完成情况及考核结果.doc
  2017-06-29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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