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年)的通知

南府办〔2018〕31号

发布时间:2018-07-19 15:52   来源: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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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南宁市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7月2日

南宁市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

(2017—2025年)

  为加强我市慢性病防治工作,降低疾病负担,提高居民健康期望寿命,努力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推进健康南宁建设,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166号)和《中共南宁市委 南宁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健康南宁建设的决定〉及〈“健康南宁2030”行动规划〉的通知》(南发〔2017〕2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本规划所称慢性病主要包括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和口腔疾病,以及内分泌、肾脏、骨骼、神经等疾病。我市慢性病导致的死亡占全市总死亡的84.65%,居民死亡原因前三位疾病依次为恶性肿瘤(131.17/10万)、心脏病(115.99/10万)和脑血管病(112.44/10万),慢性病已成为影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其发生和流行与经济、社会、人口、行为、环境等因素密切相关。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慢性病防治工作,各县(区)、开发区和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国防治慢性病工作规划(2012―2015年)》,大力实施综合防治策略,积极推进高血压、糖尿病,尤其是老年慢性病患者的健康管理服务,着力推动癌症早诊早治和脑卒中、心血管疾病、儿童口腔疾病等综合干预,切实加强全人群死因、肿瘤随访登记、心脑血管事件、慢性病与营养等监测工作,逐步形成上下联动、防治结合、中西医并重的慢性病防治体系。同时,市政府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将慢性病防治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融入各项公共政策,在环境整治、烟草控制、全民健身、营养改善、保障救助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联合行动,健康支持性环境持续改善,建成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1个,自治区级2个。由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动员、全民参与的慢性病防控工作机制初步建立,居民健康素养稳步提升,为制定实施慢性病防治中长期规划奠定了重要基础。

  虽然慢性病的防治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全社会对慢性病防控工作的重视程度仍然偏低,政府部门分工合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居民自我保健意识薄弱,重医轻防现象仍然比较突出,现有慢性病防治体系和服务能力难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健康需求,慢性病防治依然面临严峻的挑战,需要各县(区)、开发区和各有关部门高度关注,采取有效可行的措施,切实遏制慢性病快速发展的趋势,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全国、全区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正确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核心,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动力,以控制慢性病危险因素、建设健康支持性环境为重点,以健康促进和健康管理为手段,提升全民健康素质,降低高危人群发病风险,提高患者生存质量,实现由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促进全生命周期健康,为推进健康南宁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协调。统筹各方资源,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动员社会、全民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防治机制,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调动社会和个人参与防治的积极性,营造有利于慢性病防治的社会环境。

  坚持共建共享。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促进群众形成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构建自我为主、人际互助、社会支持、政府指导的健康管理模式,将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贯穿于全生命周期,推动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

  坚持预防为主。加强行为和环境危险因素控制,强化慢性病早期筛查和早期发现,推动由疾病治疗向健康管理转变。加强医防协同,坚持中西医并重,为居民提供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一体化的慢性病防治服务。

  坚持分类指导。根据不同地区、不同人群慢性病流行特征和防治需求,确定针对性的防治目标和策略,实施有效防控措施。充分发挥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的典型引领作用,提升各县(区)、开发区慢性病防治水平。

  (三)规划目标。

  到2020年,慢性病防控环境显著改善,降低因慢性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力争30—70岁人群因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和糖尿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较2015年降低10%,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8岁。到2025年,慢性病危险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建成区域信息平台,实现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力争30—70岁人群因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和糖尿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较2015年降低20%,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8.5岁。

  南宁市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年)主要指标

 

主要指标

基线

2020

2025

属性

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1/10万)

258.6/10

下降10%

下降15%

预期性

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

30.9%

提高5%

提高10%

高发地区重点癌种早诊率(%

30%

55%

60%

70岁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1/10万)

10.3/10

下降10%

下降15%

40岁以上居民肺功能检测率(%

7.1%

15%

25%

高血压患者管理人数(万人)

30.4

34.3

37.7

糖尿病患者管理人数(万人)

7.8

10.4

11.8

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50%

60%

70%

35岁以上居民年度血脂检测率(%

19.4%

25%

30%

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

45%

65%

80%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20%

28%

 

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县(区)、开发区覆盖率(%

80%

90%

95%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

46%

46%

47%

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

27.7%

控制在25%

以内

控制在20%

以内

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克)

8.5

下降5%

下降10%

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覆盖率(%

20%

20%

25%

  三、策略与措施

  (一)加强体系建设,全面筑牢防控体系。

  1.健全服务网络。建立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位一体”的慢性病防控机制,建立覆盖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三级防治服务网络。发挥市级各专业机构在政策咨询、标准规范制定、监测评价、人才培养、技术指导等方面作用,完善市级慢性病防治技术指导体系。各县(区)、开发区要明确具体的医疗机构承担对辖区内重点慢性病登记、死因监测、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的技术指导;明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和各医疗岗位的公共卫生职责,建立健全公共卫生工作规范,充分发挥医疗机构在慢性病防治中的作用。(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负责。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加强队伍建设。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立独立的慢性病防控科室,慢性病防控专业人员占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业人员的比例达5%且要求3名以上专职人员;二级以上医院配备2—3名慢性病防控专业人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立独立的慢性病防控组(科),配置慢性病防控专业人员数量达到辖区人口1.0/万以上。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人员收入分配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成绩的人才倾斜。(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财政局、人社局)

  3.构建工作机制。积极打造上下联动、分工协作、优势互补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作责任共同体。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开展慢性病及其危险因素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综合防控干预策略与措施指导和防控效果考核评价;医疗机构承担慢性病病例信息登记报告、危重急症病人的诊疗康复工作,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具体实施人群健康促进、高危人群发现和指导、患者干预和随访管理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加强医防合作,推进双向转诊与分级诊疗,逐步实现慢性病防、治、管整体融合。(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二)加强健康教育,提升全民健康素质。

  1.开展慢性病防治全民教育。建立健全以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为龙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为基础,学校、机关、社区、企事业单位健康教育职能部门为延伸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体系,全面加强学校、社区、工地、机关、企事业单位健康教育工作。卫生计生部门提供科学实用的慢性病防治核心知识和信息指南,由专业机构向社会发布,广泛宣传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等健康科普知识,规范慢性病防治健康科普管理。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慢性病防治宣传教育,根据不同人群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宣传教育。建立居民慢性病防治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传播资源库,建立健康讲师专业队伍,开发多种类型的健康教育传播材料,构建数字化的健康传播平台。到2020年和2025年,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分别达到60%和70%。(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教育局、体育局、文新广局)

  2.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创新和丰富预防方式,将零级预防工作的关口前移,在国民教育体系中纳入健康教育,全面加强幼儿园、中小学营养均衡、口腔保健、视力保护等健康知识和行为方式教育,并通过小手拉大手,把健康生活方式从学校向社会延伸。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工间健身和职工运动会、健步走、健康知识竞赛等活动。依托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社会体育指导员、村(居)委会志愿者等,科学指导大众开展自我健康管理。发挥中医治未病优势,大力推广传统养生健身法。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开展“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等专项行动,促进形成健康的社会大环境。开发推广健康适宜技术和支持工具,增强群众维护和促进自身健康的能力。(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教育局、体育局、总工会、团市委、妇联)

 

专栏1 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项目

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等专项行动。

健康教育: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健康中国行活动、健康家庭行动、体质健康教育。

  (三)实施早诊早治,降低高危人群发病风险。

  1.促进慢性病早期发现。在全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对高血压确诊患者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对高危人群提供必要的干预指导。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逐步提供血糖血脂检测、口腔预防保健、简易肺功能测定和大便隐血检测等服务。逐步将临床可诊断、治疗有手段、群众可接受、国家能负担的疾病筛检技术列为公共卫生措施。继续发挥癌症早诊早治项目试点地区的示范带动作用,探索建立癌症筛查和早诊早治的长效机制。对发病率高、筛查手段成熟的食管癌、宫颈癌等重点癌症,逐步扩大早诊早治项目覆盖面;对筛查手段尚不成熟的重点癌症,在技术、经济、卫生条件好的地区开展试点,进行筛查技术的优化。加强妇女常见病筛查工作,扩大宫颈癌、乳腺癌免费筛查覆盖面,促进早诊早治,提高妇女健康水平。加强健康体检规范化管理,健全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将口腔健康检查作为中小学人群年度体检必查项目,建立动态管理档案,加强指导管理。做好老年人健康体检,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相关辅助检查,推动癌症、脑卒中、冠心病等慢性病的机会性筛查。将口腔健康检查纳入常规体检内容,将肺功能检查和骨密度检测项目纳入40岁以上人群常规体检内容。(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教育局、财政局)

  2.开展个性化健康干预。鼓励具备条件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医疗机构开设戒烟咨询热线、心理健康热线,科学引导社会公众进行戒烟,疏导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充分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高居民健康档案质量和动态使用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逐步开展对超重肥胖、血压血糖升高、血脂异常等慢性病高危人群的患病风险评估和干预指导,充分利用健康档案,结合健康教育开展健康知识宣讲,提供综合性和个性化的健康保健服务。推动体医融合,发挥全民科学健身在慢性病预防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在有条件的机构开设运动指导门诊,提供运动健康服务。鼓励慢性病患者和高危人群接种成本效益较好的流感、肺炎等二类疫苗,鼓励适龄人群接种人乳头瘤病毒疫苗,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加大牙周病、龋病等口腔常见病干预力度,实施儿童局部用氟、窝沟封闭等口腔保健措施,使12岁儿童患龋率控制在35%以内。加强老年人常见慢性病、口腔疾病、心理健康的指导与干预。(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教育局、人社局、体育局、总工会)

 

专栏2 慢性病筛查干预与健康管理项目

早期发现和干预:癌症早诊早治,脑卒中、心血管病、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筛查干预,高血压、糖尿病高危人群健康干预,重点人群口腔疾病综合干预。

健康管理: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慢性病(高血压、糖尿病等)患者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

  (四)强化规范诊疗,提高治疗效果。

  1.落实分级诊疗制度。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优先将慢性病患者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范围,积极推进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肿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等患者的分级诊疗,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合理就医秩序,健全治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鼓励并逐步规范常见病、多发病患者首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普通的门诊、康复和护理等服务。对于超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的慢性病,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患者提供向上转诊服务,急危重症患者可以直接到二级以上医院就诊。建立运动康复中心,对出院的慢性病人进行跟踪治疗和健康管理。完善双向转诊程序,重点畅通慢性期、恢复期患者向下转诊渠道,逐步实现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的有序转诊。(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2.提高诊疗服务质量。医疗机构全面实施临床路径管理,规范诊疗行为,优化诊疗流程,努力缩短急性心脑血管疾病发病到就诊有效处理的时间,推广应用癌症个体化规范治疗方案,提高患者5年生存率。加大规范诊治技术培训力度,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防治服务的质量管理,推广慢性病防治适宜技术,注重康复治疗的早期介入。力争开展科学运动处方业务培训和考核评价等工作,培养医师具有开具科学运动处方的能力。基本实现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五)完善保障政策,切实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1.建立多元化医保和救助制度。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开展按病种付费等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其中按病种付费病种不少于100种,探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病患者按人头打包付费方式。完善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推动慢性病防治工作的重心下移,资源下沉。发展多样化的健康保险服务,鼓励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开发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商业健康保险,开展各类慢性病相关保险经办服务。对患有慢性疾病的农村贫困人口实行签约健康管理。建立贫困人群医疗救助机制,对符合条件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慢性病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费用,通过基本医保、大病医保和医疗救助等综合补偿后,个人自付费用仍超过10%的部分,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予以适当补助。国民体质检测和慢性病人群运动康复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范围。鼓励社会资本将优质资源向贫困地区和农村延伸,开展特殊人群的医疗扶助。(责任单位:市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卫生计生委)

  2.保障药品生产供应。加强对慢性病防治药生产经营的监管,优先选用通过一致性评价的慢性病防治仿制药。进一步完善基本药物目录,加强二级以上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衔接,促进分级诊疗。根据药品特性和市场竞争情况,实行分类采购,提高药物的可及性。鼓励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防治工作需求,确定部分基本药物品种在基层实现全额保障。老年慢性病患者可以由家庭签约医生开具慢性病长期药品处方,在保证合理规范用药的前提下,探索多种形式满足患者用药需求,充分发挥中药在慢性病防治中的优势和作用。(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商务局、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局)

  (六)控制危险因素,营造健康支持性环境。

  1.推动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强化政府主体责任、落实各部门工作职责、把慢性病防控融入所有政策。以创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为抓手,紧密结合卫生城(镇)、健康城(镇)、文明城等创建要求,与国家基本公共卫生、分级诊疗、家庭医生签约等服务相融合,形成有当地特色的慢性病综合防控模式。在提供全人群全生命周期慢性病防治管理服务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区域性慢性病防治管理水平整体提升。(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2.打造健康生产生活环境。推动绿色清洁生产,加强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淘汰落后产能,推广应用新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改善作业环境,严控尘毒危害,强化职业病防治。整洁城乡卫生,优化人居环境,加强文化、科教、休闲、健身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建设健康步道、健康(体育)主题公园等运动健身环境,提高各类公共体育、企事业单位和学校体育场馆设施的开放程度和利用率,建成覆盖全市、功能健全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推动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强化环境保护和监管,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污染物综合控制,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饮用水水源水质和土壤环境质量。建立健全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风险评估制度,持续开展环境对人群健康影响调查研究,对环境危险因素实施预防干预与预警预测措施,降低环境污染对健康的影响。加强食品生产、仓储、销售环节的监督和教育,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完善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制度。(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科技局、林园局、文新广局、民政局、工信委、环保局、城乡建委、水利局、农委、商务局、卫生计生委、体育局、安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3.完善政策环境。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禁止发布烟草广告,进一步落实《南宁市控制吸烟规定》,到2020年,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推行无烟社区、无烟单位、无烟学校、无烟家庭建设,严格落实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有关法律规定,减少居民有害饮酒。加强食品安全和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制定营养改善规划,实施全民营养教育,调整和优化食物结构,倡导膳食多样化,推行营养标签。引导企业生产销售、消费者科学选择营养健康食品。鼓励在食品和饮料上标注详细的糖含量和pH值,在碳酸饮料上标注对牙齿有害的风险标识,促进健康饮食推广。(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城乡建委、水利局、农委、卫生计生委、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法制办)

 

专栏3 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项目

健康环境建设:大气污染防治、污水处理、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等环保项目,卫生城创建、健康城建设,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

危险因素控制:减少烟草危害行动、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七)统筹社会资源,创新驱动健康服务业发展。

  1.动员社会力量开展防治服务。鼓励、引导、支持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体检、养老和养生保健机构以及基金会等公益慈善组织、商业保险机构、行业协会学会、互联网企业等通过竞争择优的方式,参与所在区域医疗服务、健康管理与促进、健康保险以及相关的慢性病防治的服务,促进覆盖全生命周期、内涵丰富、结构合理的健康服务体系发展。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拓宽慢性病防治公益事业投融资渠道,鼓励社会资本投向慢性病防治服务和社区康复等领域。(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2.促进医养融合发展。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老年人家庭建立医疗签约服务关系,开展上门诊视、健康查体、保健咨询、健康管理等服务。支持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养老服务,促进利用率较低的医疗卫生资源转型为康复医院、老年医院和临终关怀等多形式的家庭健康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增设医疗机构,二级以上综合医疗机构设置老年人相关疾病科室,增加老年病床数量,为老年人就医提供优先便利服务。加快推进面向养老机构的远程医疗服务试点。促进慢性病全程健康管理服务同居家、社区、机构养老紧密结合。(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民政局、财政局、卫生计生委)

  3.推动“互联网+”创新医疗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健康产业融合,发展智慧健康产业,探索慢性病健康管理服务新模式。完善移动医疗、健康管理法规和标准规范,充分利用信息技术丰富慢性病防治手段和工作内容,推动医疗健康信息服务和远程医疗发展,推进预约诊疗、在线随访、疾病管理、健康管理中医药养生、健康文化等网络服务应用,提供优质、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委、卫生计生委)

  (八)增强科技支撑,促进监测评价和研发创新。

  1.完善慢性病监测评估系统。统筹利用现有资源,建立慢性病监测数据库,鼓励有条件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依托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增加公共卫生疾病监测模块,加强公共卫生业务协同体制建设。重点建立健全死因、肿瘤及其他主要慢性病监测系统。在全市所有县(区)、开发区规范开展全人群死亡原因登记。统一使用肿瘤登记系统,完善系统功能,建立县(区)、开发区肿瘤病例信息监测系统,健全肿瘤登记报告制度,逐步扩大肿瘤登记覆盖面。扩大重点慢性病报告监测范围,逐步建立主要慢性病发病信息报告网络。加强信息资源整合收集,强化卫生计生、公安、民政等部门间死亡信息交换,系统整理死因、肿瘤登记及其他主要慢性病等相关数据,逐步摸清全市主要慢性病发病、患病及死亡状况。(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公安局、民政局、人社局)

  2.完善慢性病影响因素监测评估机制。建立适合我市的慢性病危险因素和营养监测报告机制。在部分县(区)、开发区开展营养和慢性病危险因素健康干预与疾病管理队列研究。结合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掌握我市居民营养状况、体质状况、主要慢性病相关影响因素的现况和变化趋势,逐步实现相关信息的实时更新。加强水、土壤、空气、食用农产品等环境介质以及公共场所、室内空气质量监测,开展污染源、人群暴露监测和健康风险评估。完善全市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提升县(区)水质检测能力。建立食品主要有害因素与慢性病关系的监测网络和评估机制,开展专项风险评估。逐步整合涉及慢性病及其危险因素相关监测信息,实现相应系统互联互通。加强信息分析与利用,掌握慢性病流行规律及特点,确定主要健康问题,了解慢性病经济负担,为制定慢性病防治政策与策略提供循证依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环保局、农委、卫生计生委、体育局)

  3.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适宜技术应用。系统加强慢性病防治科研布局,推进相关科研项目。重点开展重点慢性病、肿瘤、死因流行规律及发病危险因素和临床诊疗技术研究,开展慢性病社会决定因素与疾病负担研究,探索有效的慢性病防控路径。总结癌症早诊早治技术、慢性病综合防治示范基地和中医养生基地建设经验,遴选成熟有效的慢性病预防、诊疗、康复保健、中医药等适宜技术,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推广。依托医学科研机构,推进慢性病致病因素、发病机制、诊疗技术、医疗器械等研究,重点突破精准医疗、“互联网+”健康医疗、大数据等应用的关键技术。加强与区内外和国际间的合作与交流,在防治技术、专业人才培养和能力建设等方面借鉴和吸收先进理念和防治经验。(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局)

 

专栏4 慢性病科技支撑项目

慢性病监测:疾病监测(慢性病与营养监测、死因监测、肿瘤随访登记、重点慢性病登记);环境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城乡饮用水卫生监测、农村环境卫生监测、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空气污染等对人群健康影响监测、人体生物监测);重点人群健康监测(学生健康危害因素和常见病监测);体质监测(身体形态、素质、机能)。

慢性病科技重大项目和工程:健康保障重大工程,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重大新药创制”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精准医学研究”、“重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研究”等重点专项有关内容。配合开展自治区科技重大专项“生物技术与创新药物”和自治区科技重点研发计划“疾病诊治技术及规范化研发与应用示范”等有关内容。

科技成果转化和适宜技术应用:健康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适宜技术推广。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开发区要落实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将慢性病防治作为健康南宁建设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内容,纳入地方重要民生工程,确定工作目标和考核指标,建立问责制度。制定本辖区慢性病防治规划及实施方案,建立健全慢性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慢性病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出台并完善慢性病防治相关支持性政策、策略和措施。

  (二)落实部门责任。全市各有关部门要贯彻落实“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方针,要加强联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规划重点工作任务,注重资源共享,形成多部门有效参与和协调一致的体制机制,保证规划重点任务的完成。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县(区)、开发区要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实施健康中国战略”重大战略思想和方针政策,宣传实施慢性病综合防控战略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策略措施。要加强正面宣传、舆论监督、科学引导和典型报道,增强社会对慢性病防治的普遍认知,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慢性病防治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督导与评估。各县(区)、开发区要制定规划实施分工方案,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掌握工作进展,定期交流信息,督促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要给与表扬;对工作不力的,要及时督促整改。各县(区)、开发区要强化规划实施监督和评价,建立本级规划和资源配置监督评价机制,成立相应的评价工作小组,将规划实施情况作为政府督查督办的重要事项,组织开展实施进度督查和效果评价,及时发现问题,并研究解决对策,推动各项规划目标任务落实。市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于2020年对各县(区)、开发区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2025年组织规划实施终期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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