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鼓励农民工创业并带动就业

农民工新办企业和个体户等有奖补

发布时间:2018-06-18 16:52   来源:南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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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广西日前下发了《关于开展农民工创业就业补贴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农民工创业及带动就业给予奖补、企业及其他社会组织吸纳符合条件的农民工有社保补贴。

  农民工创业有一次性奖补

  为鼓励农民工创业并带动就业,支持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通知》明确农民工创业就业补贴分为三类:农民工创业奖补、创业带动就业奖补、企业及其他社会组织吸纳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社会保险补贴。

  首先是对农民工新创办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给予一次性奖补。奖补的具体标准由各市县结合实际确定,其中对易地扶贫搬迁移民及参加过广西历届农民工技能大赛并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广西农民工技能大赛技能水平证书的农民工创办的市场主体要适当提高奖补标准。

  申请奖补条件:

  1.新创办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在广西区内完成工商、税务登记1年内,有固定经营场所,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且申请奖补时仍在经营;

  2.创办者为广西户籍农民工,可以是市场主体的法定代表人,也可以是实际控制人(出资或入股≥50%)。

  创业带动就业符合条件有奖补

  其次是对农民工新创办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带动就业的,按其实际吸纳就业人数给予一次性带动就业奖补。吸纳就业人员中如属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并已按桂政发〔2017〕48号规定申请了奖补的,不得再重复申请。

  申请奖补条件:

  1.新创办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在广西区内完成工商、税务登记1年内,有固定经营场所,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且申请奖补时仍在经营;

  2.创办者为广西户籍农民工;

  3.带动3人以上就业(不含创业者本人)并与劳动者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已连续工作满6个月。

  企业吸纳农民工有社保补贴

  最后是企业及其他社会组织吸纳参加过广西历届农民工技能大赛并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获得广西农民工技能大赛技能水平证书的农民工就业的,给予不超过2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申请奖补条件:

  1.吸纳农民工就业的企业及其他社会组织是在广西区内登记注册的;

  2.吸纳的农民工必须是参加过广西历届农民工技能大赛并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获得广西农民工技能大赛技能水平证书的农民工;

  3.企业及其他社会组织与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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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民工创业奖补及带动就业奖补如何申请?

  答:农民工创业奖补及带动就业奖补由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农民工向经营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机构提交申请,乡镇(街道)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机构要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送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收到奖补申请后要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及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同级财政国库支付管理的有关规定将奖补资金拨付到申请人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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