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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检察机关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

发布时间:2018-07-30 07:32   来源:南宁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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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工作推进会在南宁市检察院召开。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周启生,检委会专职委员、侦监处处长陈俊洁,检委会专职委员、公诉部副部长刘军辉出席会议。各基层院分管刑事检察工作的副检察长及刑事检察(公诉)部门负责人、市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总结了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传达了自治区党委常委、南宁市委书记王小东、南宁市委常委、南宁市委政法委书记杨维超在全市扫黑除恶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通报了自治区检察院督查我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工作情况,并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了部署。

  周启生副检察长强调,全市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央、各级党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稳步推进检察环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自觉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来,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认真做好审查逮捕和起诉工作,及时准确上报案件信息和数据,坚决担负起扫黑除恶的政治责任和司法责任。二要运用法治思维方式,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积极研究黑恶势力犯罪发案特点和规律,不断创新工作机制,依法准确有力打击犯罪;要成立专门办案组,优化人员配置,提升办案专业化水平;要准确把握法律政策,正确处理“打早打小”与“打准打实”的关系,坚持快捕快诉,严格办案时限;要突出打击重点,聚焦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对准人民群众反应最强烈的黑恶势力犯罪。三要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线索,严惩黑恶势力保护伞。加大对涉黑涉恶案件的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的力度,严查细审证据,注重从中发现“保护伞”线索,及时移送公安、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查处。通过检察建议等方式促进有关部门堵漏建制、强化管理,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四要加强与公安的沟通,凝聚打击合力。通过座谈会、联席会等方式,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对个案、类案进行深入研究探讨,确保正确认定案件的性质。经沟通后对案件性质的认定仍存在争议的,及时层报自治区检察院。五要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的沟通,争取司法行政机关强化对律师的监督。加强沟通,争取司法行政机关加强对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律师的指导监督,促进建立健全律师代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的请示报告、集体研究和检查督导制度。对律师干扰正常办案行为,争取司法行政机关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六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要全方位、多渠道、深层次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活动,扩大影响,形成声势。七要注重总结工作亮点,打造扫黑除恶工作品牌。要注重总结工作经验,强化个案分析,抓住特色,深度挖掘,提炼亮点,写出精彩,打造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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