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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三十二)整改情况公开内容

发布时间:2017-12-23 09:26   来源:市整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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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南宁市18条城市内河,有1646段黑臭水体,占全区黑臭河段总数的68% 

  二、责任单位 

  市海绵水城办、市城乡建委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城管局、市发改委、市农委、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各城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三、整改情况 

  (一)20171月制定印发《关于印发南宁市城市内河黑臭水体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府办函〔201712号),明确了责任单位和整治完成时限。 

  (二)我市建成区黑臭河段总长99.4公里,通过黑臭水体治理PPP项目、流域综合治理PPP项目等建设运营,2016年已完成消除43公里黑臭河段,占总任务数的43.3%,超额完成国家水十条考核要求完成消除40%建成区黑臭水体的任务。截至20171220日,建成区38个黑臭河段共99.4公里已基本消除黑臭,完成率100%,实现了国家水十条考核要求省会城市2017年底基本消除建成区黑臭水体的任务目标。 

  (三)江南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和提标改造项目已开工建设。埌东污水处理厂四期扩建和提标改造项目已完成招标工作,正进行开工前准备工作。加强污水管网建设和污水直排口整治,截至20171220日,已累计完成410个污水直排口整治工作,为“控源截污”打下了良好基础。 

  (四)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开展辖区内河两岸乱象整治,加强河道水面垃圾及沿岸垃圾的清理工作。 

  公示期3天,监督电话:5354906(南宁市整改办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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