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南宁市18条城市内河,有16条46段黑臭水体,占全区黑臭河段总数的68%。
二、责任单位
市海绵水城办、市城乡建委、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城管局、市发改委、市农委、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各城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三、整改情况
(一)2017年1月制定印发《关于印发南宁市城市内河黑臭水体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府办函〔2017〕12号),明确了责任单位和整治完成时限。
(二)我市建成区黑臭河段总长99.4公里,通过黑臭水体治理PPP项目、流域综合治理PPP项目等建设运营,2016年已完成消除43公里黑臭河段,占总任务数的43.3%,超额完成国家“水十条”考核要求完成消除40%建成区黑臭水体的任务。截至2017年12月20日,建成区38个黑臭河段共99.4公里已基本消除黑臭,完成率100%,实现了国家“水十条”考核要求“省会城市2017年底基本消除建成区黑臭水体”的任务目标。
(三)江南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和提标改造项目已开工建设。埌东污水处理厂四期扩建和提标改造项目已完成招标工作,正进行开工前准备工作。加强污水管网建设和污水直排口整治,截至2017年12月20日,已累计完成410个污水直排口整治工作,为“控源截污”打下了良好基础。
(四)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开展辖区内河两岸乱象整治,加强河道水面垃圾及沿岸垃圾的清理工作。
公示期3天,监督电话:5354906(南宁市整改办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