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专题报道 > 国务院政策文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国办发〔2018〕64号

发布时间:2018-07-26 15:09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字体颜色:【       绿】    字体大小:【 】    保护视力色:    恢复默认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机构设置、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国务院决定对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作相应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刘 鹤  国务院副总理

  副组长:王 勇  国务委员

  成 员:肖亚庆  国资委主任

  高选民  中央组织部副部长

  穆 虹  中央改革办副主任

  孟 扬  国务院副秘书长

  连维良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罗 文  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

  甘藏春  司法部党组成员

  许宏才  财政部部长助理

  邱小平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

  范一飞  人民银行副行长

  翁杰明  国资委副主任

  鲜祖德  统计局副局长

  周  亮    银保监会副主席

  阎庆民  证监会副主席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资委,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国资委主任肖亚庆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国资委副主任翁杰明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等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批准。

  国务院办公厅     

  2018年7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打印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