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自6月7日进驻广西开展“回头看”工作以来,公布信访电话和专用邮箱,接受群众举报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问题,督察组向南宁市交办第十九批群众举报案件共19件,南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明确责任承办单位,各承办责任单位已按照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要求及时接收转办的信访案件,并立行立改开展信访案件查处整改工作。现督察组向南宁市交办的第十九批19个群众举报案件已全部办结,现将《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南宁市第十九批)》公开如下: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D450000201806250026 |
反映位于那马镇那马社区那锦坡的金木公司租用农田挖砂,将洗砂水排放农田,将石头堆放在农田,导致农田无法种植农作物。 |
良庆区 |
生态采矿采砂 |
2018年6月30日上午,良庆区政府组织良庆区环保局、那马镇政府对广西金木投资有限公司在建的南宁那马供港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项目(以下简称供港基地)洗砂污染农田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发现供港基地正处建设阶段,已开挖面积约100亩,场地内建设有洗砂生产线,供港基地因防渗和防流失措施未落实到位,在场地边界有砂土和洗砂产生的淤泥向外部环境溢流现象,场地东南面相邻的部分西瓜地被泥沙污染,其它相邻农用地和荒地出现不同程度塌方,北面自然沟因泥土溢流出现积淤现象。供港基地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备案擅自投入建设,洗砂生产线未经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擅自投入建设。反映情况属实。良庆区环保局于7月1日向广西金木投资有限公司下达环境违法行为改正决定书,责令该公司停止供港基地和洗砂生产线建设。下一步,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
属实 |
责令立即改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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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D450000201806250029 |
反映金钗镇独秀村里往屯村民苏彤发的混凝土搅拌站产生噪音、扬尘扰民,来回运输的水泥罐车毁坏公路。 |
马山县 |
工业废气、工业噪声 |
经查,投诉金钗镇独秀村里往屯村民苏彤发的混凝土搅拌站属马山县金钗镇泰隆混凝土有限公司,位于马山县金钗镇独秀村里往屯,设置有一条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线,生产规模为年产20万立方米预拌商品混凝土,距最近民房约160米,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8年1月29日获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目前,尚未取得混凝土生产资质,年产20万立方米预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正在建设中,完成工程建设进度80%,尚未投入生产。同时该公司正在投资建设一条从主干线至搅拌站长约200米的砂石路。 |
不属实 |
加强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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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D450000201806250030 |
反映联兴石场自2011年开采至今,存在越界开采行为,未获得国土部门审批。该石场距离居民区不足200米,开炮采石时震裂村民房屋。采石场产生的扬尘严重影响周边村民。曾向江南区有关部门反映,未得到解决。 |
江南区 |
生态采砂 |
经查,位于江南区的联兴石场成立于2008年9月,办理有国土、环保、安监等部门手续,2015年年初因可利用资源储量开采完毕停止生产,2017年终止生产注销了工商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兴石场2014年越界开采违法行为已由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于2015年6月25日完成查处,处罚金额78000元,赔偿损失521947元,并责令该石场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经调查核实,南宁市联兴石场矿山开采作业区600米范围内无居民区。2012年江南区政法委曾委托广西桂大爆破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对该石场爆破影响进行技术鉴定,证实该石场爆破施工为中深孔爆破施工,不会对爆破区西北侧640米的弄砵坡和940米的那祥屯民房造成损伤。联兴石场曾在2010年7月因未执行环保设施“三同时”制度、未验先投的违法行为,被江南区环保局进行立案查处,处罚金额6000元。2015年年初闭坑终止生产活动,不存在碎石、扬尘严重影响周边村民的情况。 |
部分属实 |
加强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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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D450000201806250032 |
反映位于长虹路5号的荣和悦澜山小区2栋地下停车场长期堆放建筑垃圾,清理不及时。 |
青秀区 |
建筑垃圾 |
据了解,由于近日汛期,附近建筑垃圾清运点未能及时到该小区清运垃圾,开发商在楼盘设计图纸上注明2栋地下停车场设计有一处为建筑垃圾堆放区,在楼栋交付后有业主陆续入住,影响此部分的业主居住及停车,因此,期间有不少业主向物业方投诉该问题。6月26日上午,青秀区组织建政街道办及所属社区工作人员对荣和悦澜山小区长期堆放建筑垃圾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核查,该小区已在6月26日凌晨进行了整改,将2栋地下停车场堆放的建筑垃圾全部清运完毕。 |
属实 |
责令立即改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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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D450000201806250040 |
反映位于运逻屯的雅洁洗涤公司,将污水直排鱼塘,导致鱼塘受污染。 |
武鸣区 |
工业废水 |
2018年6月27日,武鸣区联合调查组到雅洁公司进行现场调查,该公司有一储存废水坑塘,坑塘最南端与另一鱼塘只有一坝之隔,堤坝东北角位置较低,坑塘废水有溢流下排至该鱼塘痕迹。2018年6月13日,武鸣区环保局已对该厂废水处理设施未建成、存在生产废水直排违法行为下达责令停止生产建设(生产)决定书,并对雅洁公司造成污染物排放设施、设备予以查封并立案调查。目前该厂处于停产整顿状态。 |
基本属实 |
限期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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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D450000201806250041 |
反映位于坛洛镇上中村、下楞村、马伦村的所有养猪场,将污水通过暗沟(或直排)排入左江。 |
西乡塘区 |
养殖污染 |
经查,反映问题位于西乡塘区坛洛镇西南方向,主要为上中村、下楞村、马伦村部分村民自建、经营的中小型畜禽养殖场,该区域距离左江较近并存在排放行为的养殖户共130户,并非所有养猪场将污水通过暗沟(或直排)排入左江,投诉问题部分属实。西乡塘区目前已组织开展摸底排查、现场宣传动员等工作,对部分污水直排问题较突出的沟渠进行封堵,并现场指导部分养殖户进行污水净化池整改,对畜禽养殖户进行养殖污染政策宣传并提出整改具体要求,并要求各部门各司其职,及时完善相关执法程序,下一步将分步骤、按计划铺开整治工作。 |
部分属实 |
限期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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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D450000201806250056 |
反映位于横州镇长寨村委白花村的万豪公司(采石场),开炮震裂楼房,产生灰尘大。多次向国土局、安监局反映,未见处理。 |
横县 |
生态采矿 |
该项目为位于横县横州镇长寨村委白花村万豪公司鱼塘改造工程,并非采石场,取得横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办理了施工现场开采资源相关手续。经现场核实,白花村四间房屋开裂实际是由于房屋建筑自身原因造成。万豪公司鱼塘改造工程施工现场未装设有喷淋等防尘设施,废泥堆裸露未作防尘覆盖;现场有一定扬尘,但作业点距离最近村庄700米,产生扬尘对周边居民影响不大。现项目已停工,横县国土局已责令企业采取防扬尘措施进行整改,未完成整改不得开工。横县公安局曾接到过白花村居民反映爆破声音过大,影响日常生活的投诉,公安部门已处理,在回访中居民表示有所改善。 |
部分属实 |
停产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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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D450000201806250059 |
反映位于三塘镇凤凰谷不到一公里处的凤凰谷砖厂,经常排放白烟污染空气。 |
兴宁区 |
工业废气 |
经查,投诉反映的是位于兴宁区三塘镇那笔村团腾坡的广西良恒建材有限公司,该公司建设有隧道窑废气脱硫除尘设施、生产区喷淋抑尘设施,页岩破碎机静电除尘设备等污染防治措施。6月21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脱硫除尘设施正常运行。兴宁区环保局委托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废气进行采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该公司废气监测数据超标。兴宁区环保局已对广西良恒建材有限公司启动立案处罚程序,并责令该公司立即进行整改,在采矿区配套建设抑尘喷淋装置,对部分露天堆放的原料进行覆盖,彻底检查、维修废气处理设施,确保废气处理设施达到应有效果,并加强厂区的环境管理。 |
属实 |
限期整改、立案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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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D450000201806250060 |
反映从羊山村到小都白一公里的河道上有垃圾堆放,污染环境。 |
马山县 |
生活垃圾 |
马山县组织古零镇政府、县水利局、住建局、乡村办、环保局等进行巡查和复查,均未发现河道上有垃圾堆放现象。但在两次检查中发现,由于近日连降暴雨,水位急剧上涨,河流湍急并伴有一些杂物,在该河段的消水洞傍囤积了较多秸秆,同时在河水流经岸边树枝或杂草地方留挂有少量塑料袋等垃圾。古零镇政府立即组织力量清理留挂在该河段岸边的垃圾,待水位下降并达到安全要求后,清理消水洞旁囤积的秸秆。 |
基本属实 |
责令立即改正、限期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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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D450000201806250092 |
反映位于崇左市公安局驻邕生活区内的一座三层建筑物后的舞厅噪声扰民 |
西乡塘区 |
社会生活噪声 |
投诉反映的舞厅位于西乡塘区崇左市公安局驻邕生活区内,出租给附近中老年人作为跳舞活动场地后没有采取隔音措施,噪声产生主要集中在跳舞时间段,即晚上九点半至十一点,噪声来源主要为音乐声和喧哗声。6月22日,西乡塘区衡阳街道办事处联合衡阳派出所民警现场要求舞会组织者注意活动时间及采取防噪音措施,避免出现噪音扰民问题。23日晚,该场地已停止舞会等活动。经6月25日再次调查,现场未发现噪声扰民现象。6月27日,城区组织公安分局、城管局及属地衡阳街道办事处等与南宁得胜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法人黎强、南宁市武术协会精武体育分会负责人邓洁冰召开会议,现场督促双方要切实整改到位。黎强、邓洁冰均承诺今后将依法经营,避免出现噪声扰民问题,并签订了保证书。西乡塘区责成城区执法部门、衡阳街道办事处按照有关规定对该处加强监督,确保当事人履行保证书事项到位。 |
基本属实 |
责令立即改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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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D450000201806250096 |
反映蓉茉大道上的泥头车产生扬尘大、噪声扰民 |
兴宁区 |
针对蓉茉大道延长线泥头车运输扬尘、随意弃土问题,2017年3月以来,兴宁区城管执法部门已多次对蓉茉大道延长线项目工程开展执法管控工作,查处涉及投诉案件共5起,收缴罚款165000元。同时,兴宁区城管局协同城区国土分局、农林水利局和环保局对该工地泥头车乱象实施联合执法工作,深入查处违规行为。兴宁区城管局根据职权和执法管辖范围,安排整治机动组每天对该区域进行巡查,不定时对该工程涉及违规地点进行拍照取证留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立警示标语,防止泥头车实施违规弃土和扬尘行为。2018年6月28日,兴宁区城管执法人员再次前往蓉茉大道延长线项目部,并联系到该项目现场负责人,要求其加强项目工地的管理:一是按照扬尘污染治理标准做好工地降尘措施及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消除扬尘污染源头,保持场内干净整洁;二是对施工工程中裸露黄土实施覆盖,减少扬尘污染。 |
基本属实 |
责令立即改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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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D450000201806250105 |
反映位于太平镇葛阳村的明照民养殖户直排养殖废水,产生异味大,离居民区近,希望能搬迁。 |
武鸣区 |
养殖污染 |
该养殖场位于武鸣区太平镇葛阳村6组村庄中,距离居民区不足10米,属禁养区范围,为村民宁照民租用闲置猪栏等房屋养猪,目前存栏育肥猪115头,异味较大,所产生养殖废水未经过处理(无沼气池、化粪池等基础设施)通过管道排入低洼处小池塘,经过简单沉淀后流入农业灌溉渠道,造成一定污染,影响周边群众生产生活环境。武鸣区相关部门对该养殖场下发告知书、限期整改通知书、清洁养殖指导意见书等,并限令关停禁养,要求养殖户7日内尽快出售所有生猪,或者自行搬迁,并清理所产生粪污,消除恶臭异味。在关停禁养前,禁止养殖废水直接外排,要求即时贮存,综合农业利用,杜绝污染。 |
属实 |
限期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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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D450000201806250106 |
反映位于孟连村坡荫坡的足疗石场,被邕宁区责令整改仍在运营(偷偷外运碎石)。将碎石渣和土方堆在农田上,导致农田无法种植。 |
邕宁区 |
生态采砂 |
足疗石场位于邕宁区蒲庙镇孟莲村,2017年9月5日经政府组织验收组按照采石场标准化建设工作进行整改,9月30日验收合格后同意恢复生产,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3月4日。2018年3月2日,邕宁国土分局下达采矿许可证到期停工通知书,通知业主立即停止在矿区范围内一切开采行为,并及时清理边坡碎石、浮土。2018年3月4日至今足疗石场已停止一切开采活动。在日常巡查中,并未发现企业进行开采作业生产活动。国土分局禁止的只是足疗石场采矿行为,企业可以自主外运销售原来剩余石料,所以反映被邕宁区国土资源局责令整改,但现仍在运营(偷偷外运碎石)不属实。足疗石场在之前采矿作业时,将剥离表土堆放在进出道路旁。邕宁区环保局于2018年6月2日下达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2018年6月5日前完成整改,料场堆场应采取密闭、围挡或有效覆盖等措施,企业停产期间加强管理。反映碎石渣和土方堆在农田上,碎石渣和土方露天堆放导致农田无法种植问题,双方同意按照签订的人民调解协议书,因生产需要占用村民土地的均付相应租金,同时该石场已采取相应整改措施,且基本整改完毕。 |
部分属实 |
限期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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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D450000201806260003 |
反映位于那洪街道办罗村十一队得平坡辽大集团养猪场,下雨养猪场将污水直排小溪,产生臭味扰民。死猪被丢弃至养猪场旁的鱼塘,臭味扰民。多年来反映,未能解决。十一队得平坡村口有两个鱼塘的塘水流入小沟,臭气熏天。 |
经开区 |
养殖污染 |
投诉反映养猪场全称为南宁辽大养殖有限公司,位于经开区那洪街道第9农经社内,目前建设有69间猪舍、800立方米沼气池、4个5000立方米沉淀池和污水处理设施,常年养殖肉猪8000头,场内建设有两个无害化全密闭处理池,每个池容积约600立方米,养殖过程中产生死猪放进处理池并加入烧碱、微生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建设有污水处理站,养猪废水经干湿分离后,废水经沼气池、沉淀池后进入氧化塘,废水定期交由其他公司外运用于灌溉。猪粪收集后贮存在专门库房,定期交由其他单位外运用作肥料。该公司在其猪场旁租用两个鱼塘用来养殖罗非鱼和埃及塘角鱼,现场检查未发现鱼塘有死猪和异常排污现象。经开区那洪街道罗村十一队得平坡有2家养猪场,存栏量均少于200头,为非规模化养殖,这两家养猪场旁有1条水沟,两家养猪场设施简陋,化粪池容量不足导致养殖废水有直排水沟现象,且现场均闻到有异味。投诉人反映情况部分属实。下一步,经开区管委会将督促环保部门加强对辽大公司巡查检查,组织各相关部门对黄进华、黄运富2家非规模化养殖场进行关停取缔。 |
部分属实 |
关停取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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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X450000201806250011 |
反映广西大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存在的环境违法事实:1.武鸣宏业旅游发展公司在保护区内开发汉江河漂流旅游项目,开发过程中破坏林地毁坏森林树木,加高加固两座拦砂坝,抬高河流水位,生态环境遭到破坏;2.保护区内修建22公里至天平上山公路时将爆破产生的土石方就地往下边坡倾倒,冲毁林木、农田,污染朝阳河。 |
武鸣区 |
生态 |
1.反映问题不属实。汉江漂流旅游项目是南宁市武鸣弘业旅游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开发的旅游项目,武鸣区已办理备案,项目符合产业政策,项目开发过程中实施对汉江河进行废砂石清运、拦洪蓄水旧坝维修加固等工程,经现场核查,仅对一座大明山保护区边界处的拦砂坝进行维修加固,不是反映的两座,涉及的拦砂坝均无尾矿或尾砂流入,均为蓄水坝,第三道拦砂坝已被加固加高,不存在破坏林地毁坏森林树木及造成树林草木被淹死及生态环境遭到破坏的问题。2.反映问题部分属实。上山公路项目开工以来,广西大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严格督促施工单位按施工规范进行施工,但由于该工程施工路段临崖高边坡多,尽管已经采取各种防护措施,但仍有少量土石方下泄。上山公路改造路段没有农田,不存在冲毁农田问题。上山公路实施爆破施工期间,南宁市卫生监督所分别于2015年7月(项目开工前)、2017年10月(项目实施爆破施工完成后)组织对大明山朝阳河进行水样采集,同时委托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南宁监测站对水样进行全项检测,检测结果全部达到GB 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水质标准。 |
部分属实 |
限期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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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X450000201806250023 |
1.反映大沙田屠宰场噪声、臭气扰民。2.三叠石中转站露天堆放垃圾,长时间不清运,臭味难闻。3.荣光北路创业街油烟、噪声扰民。 |
良庆区 |
工业废气、工业噪声、生活垃圾 |
1.位于良庆区的大沙田屠宰场与居民住宅防护距离严重不足,整改效果难以达到周边居民的要求,只有搬迁才能彻底解决问题。目前搬迁地块项目环境影响评估工作已完成,正进行第二次公示。屠宰场废弃物清运台账记录清楚,现场检查时屠宰场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废水经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目前屠宰场正在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2.2016-2017年良庆区新采购20多辆垃圾车开启清洁直运模式,减少了垃圾二次污染;设置多处临时垃圾装载点,减轻了三叠石中转站转运压力。每天对三叠石中转站和临时堆放点车辆和周边进行2次清洗和持续24小时不间断除臭,每天下午完成临时堆放点清扫和冲洗工作。2018年6月中旬,良庆区环卫站已撤销该垃圾临时堆放点,并对地面进行了清洗冲刷。3.2018年6月28日,良庆区组织良庆区城管局、良庆公安分局和大沙田街道办对荣光北路创业街开展整治工作,对三叠石路、荣光北路临近三叠石公园周边的沿路餐饮店和车辆维修点进行检查,加强对创业街占道经营等行为的管理整治,要求经营业主文明经营,并提醒前来消费的客人文明用餐,减少噪声油烟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
部分属实 |
责令立即改正、限期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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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X450000201806250060 |
反映位于青秀区的流动摊贩占道经营,产生噪音及烧烤油烟扰民,在夜间11点之后扰民严重。流动摊点经常出现在七星路与新民路交汇路口处、青秀区桃源路60号市手球训练基地门口对面、江南区福建园至平西农贸市场路段、江南区亭洪路101商业大厦。 |
青秀区、江南区 |
烧烤 |
1.2018年6月以来,青秀区组织城管执法队对七星新民路口周边夜市问题进行重点巡查管控。6月26日晚,青秀区再次组织相关街道及城管中队前往七星路与新民路交汇路口和桃源路60号市手球训练基地门口对面两处地点进行重点巡查,发现均有流动摊贩在路边经营烧烤摊现象,城管中队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查处,暂扣桌椅一批。6月28日凌晨组织城管、工商、食药、公安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对夜市乱象进行集中整治,在巡查中暂未发现有夜市乱象。为巩固整治成效,城区将进行持续跟踪监控,继续加强夜间各个时段的巡查监管力度。2.江南区福建园至平西农贸市场路段、亭洪路10+1商业大道一带确实存在夜市摊点占道摆卖现象。江南区组织城管局、福建园街道办组成联合整治组开展联合整治行动。6月28日晚10点半联合整治组从福建园街道办集中出发,沿平西路临时夜市街、平西农贸市场、亭洪路10+1商业大道进行巡查整治,对发现的夜市摊点占道摆卖现象,立即要求违章人员停止违章行为,将占道摆卖摊点劝离,对违章经营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下一步,将强化巡查管理,有效制止违法行为发生。 |
属实 |
责令立即改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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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X450000201806250067 |
反映:2017年3月南宁市西乡塘区双定镇秀山村、兴平村交界处的近千亩松树被砍伐掉后种植速生桉,对当地的生物多样性、水土保持、水源涵养等造成破坏;2.南宁市龙翔养殖有限公司承包在双车岭岭顶挖灌溉用水池,存在安全隐患。 |
西乡塘区 |
生态 |
1.群众所反映林地为西乡塘区双定镇秀山村、兴平村交界处商品林种植区,面积1015亩。2015年8月21日,双定镇兴平村兰卢坡申请并于2016年2月2日获批后对该林地上马尾松进行砍伐,面积49.61公顷,并种植巨尾桉。2016年2月20日,双定镇兰卢坡将该片1015亩山林的林木所有权及林地使用权承包给覃赞科、杨文奇、黄彩光等3人,林地使用权期限自2016年2月20日起至2036年2月20日止,合同签订后,于2016年9月30日更新种巨尾桉树67.66公顷,目前未发现生态破坏等问题。2.南宁市龙翔养殖有限公司承包双定镇秀山村的雷英和双车龄等山地用于种植果树,该公司在双车岭山地山中挖有可蓄水近三千立方的灌溉用蓄水池,目前蓄水池蓄有四分之一水量。6月28日上午,西乡塘区组织对龙翔养殖有限公司的蓄水池进行现场核查,责成该公司立即停止蓄水,并到西乡塘农林水利局办理相关手续,在获批以前,做好水池防渗漏处理,通过审批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
部分属实 |
限期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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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X450000201806260003 |
扶绥县东门、山圩、渠黎等乡镇存在违法分子盗挖铝土矿的现象猖狂,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和森林植被,洗矿位于南宁江南区苏圩镇隆德村(322国道)旁,旧水泥厂里,堆矿地点在渠黎火车站; |
江南区 |
生态采砂 |
经查,反映情况属实。2018年6月15、21日,江南区政府组织城管、城管、公安、工商质监、环保、农林水利、苏圩镇政府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对苏圩镇辖区内的非法洗矿点进行集中查处打击,按照不留设备、不留电源、不留厂棚、不留人员、不留后患“五不留”原则动用氧割机、钩机等大型设备进行彻底整治。此次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225人,查处非法洗矿点9处(12家),拆除非法洗矿设备洗矿机、选矿机、粉碎机、输送带,操作台、供电设备等20台(套),切断电源17处,拆除工棚等违法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下一步,将强化巡查监管,避免反弹现象发生。 |
属实 |
关停取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