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南宁市第二十三批)

发布时间:2018-07-07 09:32   来源:南宁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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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自6月7日进驻广西开展“回头看”工作以来,公布信访电话和专用邮箱,接受群众举报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问题,督察组向南宁市交办第二十三批群众举报案件20件,南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明确责任承办单位,各承办责任单位已按照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要求及时接收转办的信访案件,并立行立改开展信访案件查处整改工作。现督察组向南宁市交办的第二十三批20个群众举报案件已全部办结,现将《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南宁市第二十三批)》公开如下: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南宁市)

(第二十三批  2018年7月6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450000201806290008

反映位于仙葫大道南一里四巷10号的小吃加工点占用通道进行加工,产生的污水直排路面。

青秀区

生活污水

7月1日下午,青秀区组织仙葫开发区管委会、城管局、经济发展局、工商所、食药所及所属社区对仙葫大道南一里四巷10号小吃加工点占道加工、产生污水直排路面问题进行现场联合整治。现场发现该小吃工坊门前以及排水沟鸡毛、血水、汤汁污渍未清洗干净,散发出强烈气味。青秀区立即对其进行宣传教育并责令其立即停止向排水沟倾倒污水,马上清理门前和排水沟污迹,今后严格按照卫生环保要求开展制作经营,执法人员当场下发了整改通知书。作坊摊主对联合执法队的工作表示理解和支持,并在整改书上签字,立即按要求进行整改,承诺今后严格遵守卫生环保规定,不再直接向门前排水沟倾倒污水。

属实

责令立即改正

 

2

D450000201806290014

反映人民公园东面树林里,唱歌、唱剧等噪音扰民。

兴宁区

社会生活噪声

人民公园内共有群众娱乐站点23个,其中白天11个团体,晚上9:30前晚练团体约12个。7月1日上午8时,人民公园治安巡查工作人员通过噪声监测仪测量音量达80-90分贝,人民公园组织治安科全体人员、安保公司现场管理人员及公司负责人召开工作小组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噪声排查整治工作,并向园内各娱乐健身锻炼点发放宣传单、制作悬挂相关横幅。7月2日,市林园局主持召开噪音整治工作协调会明确提出整改的措施。7月4日上午9时至10时,市环境监测站专业人员监测音量达67分贝。通过一系列工作,针对群众举报的公园东面树林里,唱歌、唱剧等噪音扰民问题整治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下一步,将加强巡查管理,持续强化整治。

属实

责令立即改正

 

3

D450000201806290024

反映明阳工业园区的丰林木业有限公司,督察组进驻之前烟囱排放大量黑烟,导致附近很多黑色粉尘飞扬,督察组进驻期间该厂就正常排放烟气。

经开区

工业废气

位于经开区明阳工业园区的丰林木业有限公司以外购木质材料为原料生产特种人造板,建设有一台19.5t/h导热油、蒸汽一体锅炉,锅炉配套建设有三级烟气处理设施,前两级为旋风除尘处理设施,第三级为水雾除尘处理设施,安装有在线监控系统,在公司大门口安装显示屏向公众公示烟尘浓度实时数据。经开区环境监察执法人员于2018年7月1日查看该公司在线监控系统烟尘浓度的历史数据(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7月1日)时发现,该公司烟尘浓度均小于40mg/m3(排放标准为120mg/m3)。查看丰林公司从2017年1月至2018年6月的委托监测报告(每季度委托监测一次),监测报告均显示该公司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均符合排放标准。该公司排放的主要是水蒸汽,水蒸汽与外界空气进行冷热交换时,碰到气压低或风速慢的情况,容易在排污管口产生“烟雾缭绕”状况,且在天空背景的衬托下,烟气呈色会有差别。基于以上调查情况,投诉人反映情况不属实。

不属实

加强管理

 

4

D450000201806290036

反映渡头社区一排14号一楼有一个加工点,不分时间加工。电焊臭味、切割机噪声、粉尘影响附近居民。

武鸣区

工业噪声、工业废气

投诉反映的加工点位于武鸣区,设在一栋五层楼自建房的第一层,经营面积约30平方米,周围都是居民房。现场检查时,该店正在正常经营,正使用两台型号分别为C630-1B型号和C630-1C型号的车床进行机械加工,门口有一个电焊机和切割器放在室外占道经营,产生明显机械切割声,并散发出刺鼻电焊异味。该加工点未能提供相关的环保审批文件,武鸣区环保局依法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该加工点立即停止经营,杜绝产生噪声、异味等污染行为。业主对处理情况表示理解,将按要求整改落实。下一步,将督促该加工点整改落实。

属实

限期整改

 

5

D450000201806290047

反映隆安县隆安东站广场内生活垃圾无环卫人打扫,影响环境卫生。

隆安县

生活垃圾

2017年7月11日,隆安县城镇环境卫生管理站与卫生承包第三方签订隆安东站站前广场卫生承包合同,由承包人负责对隆安东站站前广场区域进行卫生清洁,主要包括垃圾清扫和垃圾清理,以及对现有站前广场的绿化植被的修剪和打理。合同明确承包人必须认真完成委托区域的卫生清洁,每天定时(早中晚)安排专人清扫,同时要落实隆安东站大道(隆安大道至隆安东站)保洁人员名单,安排保洁人员轮流值班,每天早上8:00至下午18:00对隆安东站大道进行保洁。县环卫站不定期对隆安东站周边道路进行垃圾清理。因此,不存在无环卫工人打扫情况。经隆安县现场检查及询问出行旅客,站前广场确有少数群众随手丢弃垃圾及垃圾未及时转运情况。为保持隆安东站站前广场和周边的环境卫生整洁,2018年7月1日,隆安县政府组织环卫工作队到隆安东站开展垃圾清扫工作。2018年7月4日,隆安县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要求承包方其严格按照合同内容,认真做好规定区域的日常保洁工作,及时清理转运站前广场垃圾,为乘客营造干净整洁的舒适的乘车环境。目前,隆安东站周边环境卫生得到明显改善。

部分属实

责令立即改正

 

6

D450000201806290068、D450000201806290084

反映横县横州镇谢圩学明村的谢镇永养猪场产生的排泄物、污水及屠宰废物直排马路边或化粪池,散发恶臭味,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横县

养殖污染

经查,该猪场建有1栋猪舍,现存栏9头肉猪、6头母猪、30只小猪仔。建设有沼气池2座,容积约11立方,未配套有沉淀池、存储池等治理设施。现场检查时,未发现该养猪场产生排泄物、污水及屠宰废物直排马路边现象,但有粪污气味散发,且距离居民楼比较近。横县已及时做好养殖户思想工作,规劝其停止养殖或搬离居民集中区养殖。横县农业部门已依法下达限期改正书,要求该养殖户减少养殖量;每日做好栏舍冲洗卫生工作,尽量减少粪污气味污染;继续做好干粪收集工作,污水不能直排。

基本属实

限期整改

 

7

D450000201806290094

反映横县云表水库大坝下面五百米左右有一家养猪场,排出的粪便污水污染水库水质,臭气熏天,影响下游村民。

横县

养殖污染

经调查,位于横县云表水库大坝下面的养猪场办理有环评审批手续,配套有1座沼气池、1个黑膜沼气池、1个储存池、1台渣水分离机、1个干粪房。检查时污水处理设施正在运行,处理后废水用于农业利用,并记录有污水外运台帐;猪粪进行干清粪收集后外售,现场未闻到明显异味。检查人员对该公司旁边小溪上游及下游400米处水采样送检,上游小溪处水质达到地表水Ⅴ类水标准;下游小溪处水质达到地表水Ⅳ类水标准,符合农业灌溉要求。但储存池黑膜有破损;未签订有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协议,横县已要求该猪场进行整改。

部分属实

限期整改

 

8

D450000201806290095

反映在云表水库坝首有一个养猪场,恶臭扰民,养殖废水直接排到亚坡江,污染河流。

横县

养殖污染

经调查,位于横县云表水库大坝下面的养猪场办理有环评审批手续,配套有1座沼气池、1个黑膜沼气池、1个储存池、1台渣水分离机、1个干粪房。检查时污水处理设施正在运行,处理后废水用于农业利用,并记录有污水外运台帐;猪粪进行干清粪收集后外售,现场未闻到明显异味。检查人员对该公司旁边小溪上游及下游401米处水采样送检,上游小溪处水质达到地表水Ⅴ类水标准;下游小溪处水质达到地表水Ⅳ类水标准,符合农业灌溉要求。但储存池黑膜有破损;未签订有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协议,横县已要求该猪场进行整改。

部分属实

限期整改

 

9

D450000201806290096

云表镇亚坡水库旁有一个养猪场,污染水库,水库的水呈黑色,臭味附近附近的居民。

横县

养殖污染

经调查,该猪场办理有环评审批手续,配套有1座沼气池、1个黑膜沼气池、1个储存池、1台渣水分离机、1个干粪房。检查时污水处理设施正在运行,处理后的废水用于农业利用,并记录有简单的污水外运台帐;猪粪进行干清粪收集后外售,现场未闻到明显的异味。检查人员对该公司旁边小溪上游及下游400米处水采样送检,上游小溪处水质达到地表水Ⅴ类水标准;下游小溪处水质达到地表水Ⅳ类水标准,符合农业灌溉要求。但储存池黑膜有破损;未签订有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协议,横县已要求该猪场进行整改。

部分属实

限期整改

 

10

X450000201806290005

反映华润滨江中心项目属于违法建设项目:1、不持有合法的工程质量监督手续;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在2017年5月3日被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进行过行政处罚;3、项目建设至今未依法获得环境影响批复文件。

青秀区

其他

位于青秀区的华润滨江中心项目已完成项目建设用地许可、项目投资立项批复等手续,但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和质量监督登记。由于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市城乡建委已于2017年3月对该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该公司于2017年5月交清396000元处罚款。7月3日,市城乡建委对华润滨江中心一期项目进行现场查处。该项目开工以来,因无证施工和扬尘、噪音等问题,周边居民多次电话投诉到市城乡建委或“市长热线”;接到投诉后,市城乡建委均及时依法依规进行了处理,并多次到工地现场进行了查处,目前已约谈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及公司分管领导,要求建设、施工单位立即按要求落实停工整改,在取得施工许可证之前不能施工。建设、施工单位明确表态立即停工整改,尽快完善建设手续。投诉反映情况属实。针对项目建设至今未依法获得环境影响批复文件的问题,青秀区已作出《南宁市青秀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华润滨江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下一步将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做好项目监管工作。

部分属实

停产整改、立案处罚

 

11

X450000201806290042

反映沙井街道仁义村十一组傅剑红木家具加工点,每天散发出刺鼻的油漆味影响周边村民。废水直接排入下水道流进鱼塘,造成池塘水发黑发臭。

江南区

工业废气、工业废水

经查,该家具加工点无工商营业执照,主要从事红木家具来料加工生产,举报反映的每天散发出刺鼻的油漆味影响周边村民问题部分属实,加工过程不使用油漆,但在打蜡车间进行的上蜡保养工序使用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异味的天那水,在打磨组合工序产生粉尘,加上打磨、打蜡车间均未完全封闭,该二楼车间内加工过程产生的粉尘、异味进入吸尘设施经简单过水处理后排往房屋北面草丛水沟。由于该加工点环境位置敏感,距离西面、南面村民自建房仅约3米,且打磨、打蜡车间未完全封闭,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异味对周围群众正常生活环境造成了一定影响。举报反映的废水直接排入下水道流进鱼塘,造成池塘水发黑发臭问题不属实,该加工点生产过程没有废水产生,吸尘设施蓄水池的水也没有外排,旁边池塘生长有较多水葫芦,但水体未见黑臭现象。江南区环保局已下达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完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减小对周边环境影响,同时进行立案调查。2018年7月4日对该红木家具加工点开展复查,发现该加工点已关闭搬迁。

部分属实

责令立即改正

 

12

X450000201806290045

反映宾阳县芳雷水库设为饮用水源保护区,至今周边还有那业屯、宁村屯、横梨屯、竹瓦屯共有1000多人还未得到安置迁移,这些居民的排污将会对水库饮用水源造成污染。

宾阳县

其他

宾阳县芳雷水库位于王灵镇那雷村附近,是一项以人饮供水为主,兼顾改善农业灌溉以及防洪的综合利用工程,目前尚处于可行性研究阶段,未进入实施阶段,也未列入宾阳县饮用水源保护区划范围。2018年6月底,宾阳编制了《宾阳县芳雷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并报自治区移民管理局审批。在芳雷水库工程获得上级有关部门正式批准实施建设后,将会根据芳雷水库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对周边村屯居民进行迁移安置。据查阅芳雷水库工程环评文件,芳雷水库工程设计过程中已针对污染防治做好相应工程措施,芳雷水库水质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溶解氧等26项主要指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 )III类标准。

不属实

 

 

13

X450000201806290046

反映新圩镇政府将垃圾场设在人口稠密的罗凤村庄中心位置,周边有养老院、学校等。导致垃圾堆成山,臭气熏天。严重污染周边群众的生活环境。

宾阳县

生活垃圾

2017年12月份开始,宾阳县新圩镇梁凤村垃圾处理设施项目正式投入使用,主要用于处理梁凤村及周边村委产生的生活垃圾。启用以来,该垃圾处理设施项目正常运转,生活垃圾均能得到及时有效处理。至于有村民反映出现垃圾堆积问题,是因为从6月26日起梁凤村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因设备出现问题暂停运转,导致6月26日当日梁凤村及周边村委运来的生活垃圾未能及时处理。6月27日起,新圩镇采取应急措施,将梁凤村及周边村每日新产生的生活垃圾运至县垃圾处理厂处理。截至6月30日下午16时,梁凤村垃圾处理设施项目的设备已维修好并正常运转,并对6月26日堆积的生活垃圾全部进行有效处理。下一步将加强项目运行管理,确保新圩镇梁凤村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周边无垃圾堆积现象及其他污染环境问题。

基本属实

责令立即改正

 

14

X450000201806290047

反映明秀东路88号荣和山水绿城小区东面有一排两层商铺,大多数用作开餐饮店,油烟管道靠近住宅楼一侧,产生的油烟和噪音严重影响7栋居民的正常生活。

兴宁区

油烟、噪声

投诉反映的是兴宁区明秀东路88号荣和山水绿城小区A组团的临街商铺,已配套建设饮食业厨房专用的排烟通道。兴宁区相关部门曾接到过关于该问题投诉并进行了处理,要求相关铺面对厨房抽油烟机进行维修或更换,相关店铺已经对抽油烟机进行了更换。2018年7月2日,兴宁区环保局、朝阳街道办事处对该处临街商铺进行了检查,发现商铺专用油烟管道散发有油烟味,油烟管道振动产生噪声,临街铺面产生的油烟经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专用油烟管道高空排放。执法人员要求小区物业管理方广西荣和置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整改:一是对临街铺面外设的专用油烟管道采取有效的隔音降噪减振措施,避免噪声影响周边居民。二是对油烟管道进行检修,对管道连接口进行进一步封闭处理,杜绝油烟泄漏现象。此外,执法人员要求相关店铺对店内抽风机马达和空调外机等产生较大噪声设备采取有效措施,并控制使用噪声设备时间,降低噪声对周边居民影响。目前,小区物业管理方和相关店铺正在进行整改,对专用油烟管道加装隔音材料。

基本属实

限期整改

 

15

X450000201806290048

长湖路69号维也纳森林小区物业卫生清洁工作不到位,致使小区垃圾成堆,污水横流,臭气熏天,严重影响小区居民的生活环境。

青秀区

生活垃圾

2018年6月30日下午,青秀区组织相关街道、社区工作人员立即到现场查看,向物业下发了督办函,要求其立即进行整改,马上清理小区内垃圾,并做好小区内长期保洁工作,确保小区内环境干净整洁,杜绝垃圾成堆、污水横流现象再次发生。30日下午维也纳森林小区物业立即安排保洁员开展整改工作,并于当天晚上整改完毕。

属实

责令立即改正

 

16

X450000201806290051

反映鑫利华花城小区及周边存在以下环保问题:1.由于小区因污水直排朝阳溪造成污染,环保验收不过关,导致小区6年多来不得办理房产证。2.2018年4月1日开工建设解决小区排污问题,但只开工3个多月后由于征地和北湖安居小区道路不给通过等问题,导致施工缓慢。3.由于施工中产生的大量土方堆放在小区34、38栋和24中学前面,导致杂草丛生,产生大量的蚊虫、老鼠影响周边生活环境。

西乡塘区

其他

1、因连庄路污水管未修通,该小区污水排入博湾公司在朝阳溪整治工程中的污水管,经过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朝阳溪,并无直排朝阳溪的情况发生。经向市住房局确认,该小区已通过环保预验收,于2018年3月开始陆续办理房产证所需要的相关证件,并已在该小区内粘贴公示,该问题不属实。2、投诉反映的问题为南宁万町有限公司承建的工程项目,已于4月开工建设,施工正常推进中,目前该项目涉及的连庄路北湖安居小区段已完成征收,按污水规划走向,鑫利华花城污水将通过连庄路排入秀厢大道市政污水管,虽然连庄路污水管尚未打通,但该小区目前并不存在排污问题。因居民停车占用道路尚未提供施工作业面,西乡塘区政府将进一步加快协调解决。3、小区34、38栋和24中学前面确有因连庄路施工产生并现场临时堆放的土方,施工单位已按相关规定覆盖裸土并播撒草种进行绿化,以防控施工扬尘污染,同时已按创建国家卫生城区要求签订了四害消杀协议,每月对施工现场进行四害消杀。西乡塘区将督促道路施工单位加大土方对方场地四害消杀力度,将每月一次频率增加为每月两次进行消杀。

部分属实

限期整改

 

17

X450000201806290053

反映高新区几处露天焚烧垃圾造成环境污染的问题:1、天雹水库旁的天雹山,山坳之间可利大道方向焚烧垃圾。2、连接天雹山下方的“相思湖”(明月湖)两岸和相连的棚户区。3、高新大道,相思湖东路、新际路、可利大道,三条公路衔接的十字路口葡萄园种植基地,该园内每天焚烧垃圾最为严重。4、高新大道,相思湖东路、可利大道十字路口进入新际路旁边的一片空旷菜地。燃烧产生的浓烟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

高新区、西乡塘区

其他

2018年7月1-2日,高新区组织城管部门、心圩街道办、明月湖相思湖公园组织人员对上述投诉路段、区域开展现场调查工作。1、天雹水库旁的天雹山、山坳之间露天焚烧垃圾问题:检查发现现场有焚烧痕迹,根据日常巡查情况及现场与周边群众调查了解反馈的信息,主要是周边群众随意丢弃生活垃圾就地自行焚烧造成的。2、连接天雹山下方的相思湖(明月湖)两岸和相连的棚户区焚烧垃圾问题:检查发现现场有焚烧痕迹,根据日常巡查情况及现场与周边群众调查了解反馈的信息,焚烧痕迹主要是棚户区住户自行焚烧处置生活垃圾造成。3、葡萄园种植基地焚烧垃圾问题:焚烧点位于葡萄园后方废弃房屋内,检查时有流浪人员正在焚烧垃圾,现场与周边群众了解,该废弃房屋常有流浪人员自行焚烧处置生活垃圾。4、新际路旁菜地焚烧垃圾问题:日常巡查时曾发现有村民清理菜地闷烧杂草、枯枝等杂物,火点不明显,但是烟雾较大。高新区城管、心圩街道办加大投诉区域巡查力度,及时制止了露天焚烧行为,并现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法制宣传教育。2018年1月1日至7月1日,共查处露天焚烧垃圾行为97起,教育违规群众60余人 。下一步,高新区将持续加强对露天焚烧行为监督管理。

属实

责令立即改正

 

18

X450000201806290058

反映良庆区经济开发区兴业二街5号的南宁市三品王餐饮配送中心产生的噪音及废气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都没得到解决。

良庆区

工业噪声、工业废气

反映的企业是位于良庆区兴业二街5号的广西三品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南宁配送中心,该配送中心生产产生噪声的设备主要是冷库压缩机、油烟净化器风机。油烟净化器每季度清洗一次,在炒制车间,有一个大灶仍继续使用燃煤高污染燃料。良庆区环保局已对该配送中心擅自恢复燃煤大灶使用问题进行立案,拟处2万元罚款,并当场责令该配送中心立即停止燃煤大灶使用,对燃煤大灶实施拆除。对于配送中心油烟、噪声扰民问题,良庆区环保局已责令其增加油烟净化器清洗频率,提高油烟净化效率,对车间各设施再次进行检查,更换掉噪声大的风机,在搬迁前尽量减少油烟、噪声对周边居民影响。经过排查12369环保举报平台,2016年以来良庆区环保局未接到关于该公司的信访投诉,举报反映曾向良庆区环保局反映的情况实为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南宁期间交办案件(编号30-5号)。针对2016年群众举报问题,该配送中心已通过定期清理油烟治理设施、更换掉高噪声风机、调整生产时间等措施落实整改,但因卫生防护距离不足,整改难以达到举报人诉求,良庆区环保局也多次督促该配送中心尽快落实搬迁工作。

部分属实

责令立即改正、限期整改、立案处罚

 

19

X450000201806290068

来信人反映:某公司在明亮镇罗勘村古城庄地界以探矿为名,违规采矿,对古城庄山林地及水源造成严重影响。主要污染如下:1.开采铅锌矿的污水排入古城庄及罗勘、上莫等村的水源地。2.违法在大明山自然保护区、广西上林县龙山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内开采。3.在龙围(林区)开采,毁坏山林,挖出来的砂石堆积成山,堵塞河道,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4.该矿点手续不全,偷采滥采。

上林县

生态采矿

投诉反映的是广西庆兴矿业有限公司位于上林县明亮镇罗勘龙围的探矿项目,探矿时排出的坑道水收集到沉淀池处理,经沟渠排入六化水库,不影响村民饮用水。广西庆兴矿业有限公司上林县龙围铅锌矿在广西上林龙山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内,该矿于2016年底至今一直处于停止勘探状态,未重新开工,且在探矿前,业主已经跟古城庄群众签订用地协议,并对地上附着物进行赔偿。现勘探口已封闭,矿场探作的机器设备和工棚已清理,业主已搬走平时探矿挖出的废石,现场堆放的废石系业主原来探矿期间用作工作平台,为防止废石滑落,业主已用水泥石墙围住。现场核查时,未发现堵塞水流的情况。举报的矿场属广西上林县龙围铅锌矿探矿权证矿山,广西上林县龙围铅锌矿于2016年12月26日首次取得探矿权证,发证机关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探矿权人为广西庆兴矿业有限公司,有效期为2016年12月26日至2018年12月26日。

部分属实

关停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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