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南宁市第三十三批)

发布时间:2018-07-16 18:35   来源:南宁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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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自6月7日进驻广西开展“回头看”工作以来,公布信访电话和专用邮箱,接受群众举报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问题,督察组向南宁市交办第三十三批群众举报案件10件,南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明确责任承办单位,各承办责任单位已按照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要求及时接收转办的信访案件,并立行立改开展信访案件查处整改工作。现督察组向南宁市交办的第三十三批10个群众举报案件已全部办结,现将《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南宁市第三十三批)》公开如下: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南宁市)

(第三十三批  2018716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X450000201807090020

蒲庙镇光和村那岳坡旧六队和旧七队之间的山林被黄连英非法占用开发建设养猪场,距离村庄不到200米。该猪场占用林地,没有任何审批用地手续,挖出来的泥土污染耕地。

邕宁区

养殖污染

反映的养殖场位于邕宁区蒲庙镇光和村那岳坡,场主为黄连英,养殖场注册名称为南宁市冠盈农牧有限公司,目前处于建设初期,已建成猪舍一栋,计划养殖母猪200头;因养殖场还未投入生产,所以不存在养殖污染情况,但周边正在开挖填土,存在堆土过高、边坡过陡情况,有发生地质灾害风险。该场地周边(2000米以内)没有水源地、屠宰场、集贸市场、种畜禽场、动物饲养场等,距离居民区及公路等交通干线500米以上,不属于禁养区范围内,选址符合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和申请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有关养殖场选址相关规定要求。经现场核实,该养猪场存在未批先用林地现象,所占用林地为蒲庙镇光和村4林班18小班,占用林地面积约0.3公顷。已建成的该栋猪舍目前正在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黄连英已涉嫌违反《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建设养猪场。根据相关规定,已告知业主在养殖之前必须完善建设污染处理设施和相关审批手续方可进行养殖,并要求其申请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明》,责令其停止违法使用林地行为。

部分属实

限期整改

 

2

X450000201807090029

反映青秀区长湖路56号龙光君御华府底层商铺及小区内存在的以下环保问题:1.7栋底层商铺庞秋华诊所长期向小区排放恶臭中药味,影响小区居住环境。2.底层商铺空调、换气系统室外机全部装在小区内部,排放的废气、油烟、噪声影响业主身心健康。3.一栋、二栋面向公路局小区的区域长期露天堆放垃圾桶,臭味扰民严重。4.华景城私房菜每天经营到凌晨3点,食客喧哗声扰民。

青秀区

油烟噪声、恶臭异味

1.庞秋华中医诊所位于青秀区龙光君御华府7号楼102号商铺,设有两个电煎药罐,煎药蒸汽通过家用抽油烟机从专用烟道排放,原来向小区抽风的两个排风孔已封堵、窗户也关闭,此项投诉不属实。2.龙光君御华府1号楼和7号楼底层商铺背面为小区走道,并无住户,据物业公司介绍,空调、换气系统室外机安装在商铺背面,朝向小区内部,是小区原有设计方案,商铺设有专用的排烟道通向楼顶,检查时未发现明显噪声、油烟污染现象,此项投诉不属实。3.关于长期露天堆放垃圾桶问题,经查,一栋、二栋面向公路局小区区域堆放垃圾桶是因为垃圾转运车下不了地下室,将垃圾桶拉出来临时存放,装车后送回原处,并非长期堆放,此项投诉不属实。4.广西华景私房菜工商执照名称为广西华景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位于龙光君御华府7号楼111112113114号、1号楼107108号商铺,经营面积约800平方米。经向商家调查,世界杯比赛期间确有夜间顾客喧哗现象,青秀区组织南湖公安分局凤岭派出所社区民警到现场进行核查,民警已对店主做出口头警告,让其注意督促店内客人不要大声喧哗,若再产生噪音扰民问题,民警将依法对其做出处罚,此项投诉属实。

部分属实

责令立即改正

 

3

X450000201807090030

反映上级部门对环保工作不重视、基层环境执法人员编制少、人员不到位、执法人员老龄化严重、执法车辆少等问题,南宁市五县、七城区普遍存在环境执法人员极缺的现状,尤其在七个城区,如邕宁区环保局局长的位置长年空缺,良庆区环保局副局长的位置长年空缺,各城区环保局仅3-5人、各县虽然有环境监察大队和监测站,也是人员配备不足。各城区执法人员长期长期处于加班状态,也不能全面开展环境监管,基层环保人员经常面临动辄问责、处分、撤职的压力。虽然多次跟各级党委政府、市环保局、编办反映人员奇缺的问题,也没有得到解决,严重挫伤基层环保人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邕宁区、良庆区、各县

其他


反映的县区环保部门编制数较少主要是因为南宁市整体编制总量较少。截至目前,南宁市各县区环保部门空编率7.5%,市编办在单位网站举报邮箱、综合信访管理系统、机构编制“12130”电话举报系统、部门单位来文来函等均未收到反映县区环保机构人员奇缺的来信来函,同时也未收到县区和市环保部门向市编委要求增加县区环保机构人员编制申请。按照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及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有关精神,南宁市已冻结机构编制调整事项,对于环保部门编制紧张问题,将结合本轮机构改革一并统筹考虑。南宁市五县、七城区环保部门领导干部由县区党委在征求市环保局党组意见后进行任免,其他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由县区党委和县区人社部门任免。对于近年来邕宁区环保局局长位置空缺、良庆区环保局副局长位置空缺问题,市环保局多次与相关城区党委进行沟通,并指派局人事科多次与相关城区党委组织部门进行沟通,督促相关城区高度重视城区环保局领导配备到位问题。良庆区环保局存在空编的原因是预留编制用于配备副局长和城区干部交流调整,经良庆区党委组织部和编办慎重考虑,暂未对环保局副局长进行配备,目前良庆区环保局副局长拟任人选已经自治区环保厅审批同意,城区相关任免程序正在进行中。邕宁区环保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因个人健康原因无法正常履职,申请提前退休,城区党委结合城区各乡镇、各部门领导班子情况,对环保局局长岗位相关人选进行了充分研究和酝酿,并就人选问题多次与上级相关业务部门进行反复沟通,目前城区环保局局长已配备到位。目前,隆安县环境监察大队参公,抽调后只有4人。马山县环境监察大队参公编制8名,1人脱产扶贫。横县环境监察大队抽调后实在岗11人。上林县环境监察大队抽调后实际只有8人。良庆区环境监察大队抽调后在编在岗仅3人。邕宁区环境监察大队编制数8个,后勤控制数2个,现除后勤1名工作人员因近期退休空缺外,其余均已配备。基层环境执法工作量偏重,人员偏少情况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限期整改

 

4

X450000201807090032

宾阳县新桥镇大庄村委郭塘村将与大庄村(草子顶山)前交界的半边山体挖掉,造成大量的水土流失、破坏生态景观,引起大庄村的草子顶山以及前面与郭塘村交界的山体有崩塌的危险。

宾阳县

生态

经查,宾阳县新桥镇大庄村委郭塘村草子顶山距离村庄约600米,山体与村庄之间隔着贵隆高速公路。该山土质比较坚实,适合建房填方,是附近村民历年建房取土填方地点,加上贵隆高速公路开工建设后,在20182月份,有群众以贵隆高速填土方的名义,半夜偶尔到该山偷挖取土外运填方,累计造成此处被挖山体面积约1亩,取土量约3000余方。目前高速公路路基已建好,道路已封闭施工,村民及周边群众已无法通往该处取土。针对存在的水土流失问题,据现场调查发现,除了该挖山取土处造成少量水土流失外,主要是贵隆高速公路施工过程中填土方边坡未压实及未进行种草护坡、雨水冲刷造成。下一步,宾阳县将在该挖土点拉警戒线,树立警示标志,避免造成意外事件发生;在汛期期间加强该挖土点巡查,避免地质灾害发生造成水土流失;同时,要求贵隆高速公路项目部对公路边坡压实及种草护坡。

基本属实

责令立即改正、限期整改

 

5

X450000201807090035

宾阳县黎塘镇三和塘村下照组环境卫生差,生活污水随意排放,没有专门管道收集外排。

宾阳县

生活污水

711日,宾阳县组织人员调查和走访周边村民,核实该村配备有保洁员18人,现场确实存在保洁不到位、垃圾清运不及时、垃圾乱丢乱放现象。由于该村目前尚未规划实施污水处理设施及其收集管网建设,生活污水没有统一收集排放处理,短期内无法有效解决该村的生活污水排污问题。宾阳县立即组织镇干部、三和村委及村民群众对生活垃圾进行清理;要求村民在建房时做好房前屋后的污水排污设施的建设;并强调村级保洁员工作纪律,加强日常清洁保洁。

属实

责令立即改正、限期整改

 

6

X450000201807090040

反映五合德福村六律坡邕江岸边违章搭建砂场环境污染问题:1、该砂场在洗采沙过程中产生的泥水直接排入沿线河流,污染水质。2、装沙车因超载导致村中道路损坏严重。3、砂场作业时机械设备发出的噪音,严重影响周边村民的休息。4、该砂场已被相关部门责令停业,但仍然开机生产。

青秀区

生态采矿采砂

青秀区于77日至8日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现场调查。711日,青秀区组织相关部门到现场复查,该区域有砂场2处,分别为南宁市创信砂石经营部、楚胜砂场,均分布在邕江左岸六律大桥上游德福村辖区。南宁市创信砂石经营部位于德福村北尧坡,1997年开始营业,设有跨堤输送带1条、场地内作业运输带12条,办有工商营业执照,未能提供相关规划用地手续,没有发现有破坏河道边坡现象。楚胜砂场位于德福村原六律渡口附近,20175月份建成,办有工商营业执照,未能提供相关规划用地手续,违法搭盖两层活动板房,部分边坡出现坍塌,有水土流失情况。两家砂场的砂石来源是邕江上的砂船,均不在当地进行采取砂石,严重破坏生态环境不属实,楚胜砂场边坡出现坍塌,破坏江堤属实;砂场洗砂过程中的砂石均带水湿式作业,无粉尘产生,粉尘主要是由于运输车辆行驶带起的扬尘,粉尘很大属实,砂场生产时确有噪声,但砂场距离居民点较远,对居民生产造成影响较小。目前城区环保局已责令两家砂场停业整改,青秀区将对德福村六律坡及五合华侨林场附近的砂场继续摸底调查并开展专项整治。

部分属实

停产整改

 

7

X450000201807090049

反映中节能(广西)清洁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行为:1、该公司厂区高温蒸煮项目环评造假。为建设高温蒸煮医疗废物项目,该公司发通知让员工冒充村民,填写项目环评公众参与调查表。2、该公司新建的第二暂存库没有办理任何环保手续,在未通过环评审批的情况下,建设并使用该仓库储存中石油广西石化公司油泥等危险废物。

横县

其他

1、关于反映中节能(广西)清洁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新建高温蒸煮医疗废物项目环评公众参与造假问题,该公司项目公众参与调查主要采用网上公示、张贴公告、媒体公告、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收回调查表、现场召开座谈会、再次发放收回调查表等方式,公众参与工作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要求,环评单位项目组根据业主发放收回的公众参与调查表进行统计分析,不存在造假行为,并对公众参与调查结果进行复核,公众参与调查结论基本反映了公众意见。22015年横县环保部门与南宁市环保部门对该中心第二暂存库环评审批、建设情况进行调查,当时认为该企业建设第二暂存库行为属环评审批许可内容,不属于“未批先建”行为。20181月自治区环保厅召开专题会议,认定该中心建设第二暂存库的行为属“未批先建”行为,横县环保局已按要求针对企业涉嫌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现中心已清空第二暂存库。鉴于第二暂存库建设情况特殊,是否对该中心建设第二暂存库行为进行处罚,如何处罚横县还未有最终定论,现正向上级环境主管部门申请业务指导,力争做到执法客观、公平和公正。

部分属实

责令立即改正

 

8

X450000201807090069

举报广西泰中贸易有限公司非法转移煤焦油。林国春长期与杭州锦江集团下属单位锦鑫化工(公司位于百色市田东县)合作非法转移煤焦油,每年非法处置煤焦油3000余吨。另外林国春还与位于南宁市武鸣县的多家陶瓷企业存在非法转移煤焦油的事实。实际武鸣县的陶瓷企业每年产生危险废物煤焦油近万吨,但每间企业每年只申报几十吨至几百吨。

江南区、武鸣区

危险废物

投诉反映的广西泰中贸易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销售塑料原料、塑料添加剂、橡胶及制品等物品。该公司危险化学品许可通过无仓储批发的方式经营丙酮、苯、煤焦油等化学品。林国春为该公司股东之一,不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调查组到该公司注册地址进行调查,其经营台账中未发现煤焦油交易记录。该公司以无仓储批发的经营方式销售塑料原料,由中铁二局集团物资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代管代发,后者仓储物资主要为化肥及塑料原料,未发现储存有煤焦油等危险化学品。投诉反映的南宁市江南区五一西路15号为广西区果品食杂公司仓库,广西泰中贸易有限公司及林国春个人在该处未租有场地进行办公或储存货物,也未发现有其他存储或经营煤焦油的行为。2018628日,武鸣区环保局召集城区10家陶瓷企业负责人调查煤焦油处置问题,经询问,均未进行私自非法转运。武鸣区环保局曾于2018528日对10家陶瓷企业下达责令整改要求,要求陶瓷企业限期重新如实申报危险废物登记表,目前正在对10家陶瓷企业存在不按国家规定申报危险废物或申报登记时弄虚作假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部分属实

立案处罚

 

9

X450000201807090073

反映距离苏圩镇供电站300米的一条小河里漂浮有垃圾、死猪等,散发出的恶臭影响周边环境。

江南区

生活垃圾

举报反映的小河实为良凤江上游支流桥云段,位于江南区苏圩镇苏圩社区境内,该河段地处偏僻,周边多为甘蔗地。2018712日,江南区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到良凤江上游支流桥云段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河段近50米长的河段漂浮有4头腐烂死猪和多个编织袋(经打捞确认袋内为死猪仔),河边能闻见明显的恶臭异味。江南区政府立即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开展打捞清理行动,并将清理上来的垃圾、死猪进行妥善填埋处理,于2018713日完成该河段的清理工作。下一步,江南区政府将在该河段树立标识牌、设置隔离网,并加强对该河流的巡查检查,依法依规处理乱往河流丢弃死猪、垃圾的违法行为。

基本属实

责令立即改正

 

10

X450000201807090082

反映王灵镇双桥村委张村的马铵水库污染问题,该水库由于承包给个体养殖户,有养鸡、养鸭、养猪、养鱼的,产生的污水直接排入水库,糖厂也将污泥拉到水库倾倒,对水库水质造成严重污染。

宾阳县

养殖污染

经查,马铵水库实为马铵山塘,位于宾阳县王灵镇张安村委何村,山塘水面面积约20亩,周边搭建有3处简易棚,由古辣镇六尧村委四季村村民蒙超永承包。水面养鸭约2000羽,养殖时间已有20天左右,养鸭产生的排泄物直排,对水质存在一定影响,现场没有发现群众反映的养鸡、养猪以及糖厂往山塘倾倒污泥现象。同时,经现场询问张安村委支书及群众,也没有发现群众举报的糖厂将污泥拉到山塘倾倒现象。王灵镇政府责令蒙超永养殖户于2018811日前自行对养殖场清理完毕,不允许在该山塘进行水面养殖;并要求蒙超永养殖户对山塘周边的鸭粪立即清除,并在养鸭清场之前,做到粪污日产日清,消除环境影响。

部分属实

责令立即改正、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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