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环境质量改善情况

发布时间:2018-06-25 09:41   来源:南宁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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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南宁市坚持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严格落实“大气十条”和“水十条”,狠抓污染治理,扎实推动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一)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情况

  2013年以来,南宁市把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通过制定实施《南宁市大气污染防治三年行动方案(2014–2016)》、《南宁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划(2014–2025)》,落实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强化大气污染防控与综合治理,突出扬尘治理,多措并举,精准施策,实现了环境空气质量的大幅改善。2013–2016年南宁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AQI指数)持续攀升,分别为75%、80%、88.8%、95.1%,四年提高了20个百分点,2017年保持高位为92.3%,在全区14个地市中排名第2。

  其中2015年南宁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8.8%,比2014年的80%上升8.8个百分点;2016年南宁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5.1%,比2015年上升6.3个百分点;2017年南宁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2.3%。其中空气质量为优的191天,比2016年增加42天,全年优的天数比例为52.3%,同比增长11.6%,提前12天完成自治区下达给南宁市的空气质量优良率90.5%的控制目标。2015–2017年,南宁市均超额完成自治区下达的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要求。

  2013–2017年,南宁市城市环境空气PM10浓度分别为90、84、72、62、56微克/立方米,PM2.5分别为57、49、41、36、35微克/立方米。与2013年相比,PM10下降37.8%,PM2.5下降38.6%。2017年,南宁市环境空气质量SO2、NO2、PM10、CO、O3、PM2.5六项污染物指标实现全部达标,其中SO2、NO2、CO三项指标达到国家一级标准。

  (二)水环境质量改善情况

  近年来,南宁市坚持“治水、建城、为民”城市工作主线,通过印发实施南宁市水污染防治度工作计划和南宁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年度计划,扎实推进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和水污染防治各项工作。2015–2017年,南宁市境内左江、右江、武鸣河、邕江、郁江等主要江河总体为Ⅱ~Ⅲ类水质,无劣V类水体。10个监测断面Ⅲ类水质达标率三年均保持100%。市区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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