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立南宁市预算绩效管理局。2016年5月,南宁市罚没财物管理处更名为南宁市预算绩效管理局。主要职责为承担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和预算绩效指标体系设立、预算绩效绩效评价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指标数据库建立等事务性工作。
二、组织构建事前绩效目标编审体系。将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纳入预算编审体系,强化绩效目标编制的引领作用,并对绩效目标进行严格审核和批复,为开展绩效管理工作筑牢基础。2016年对预算安排额度在200万元及以上的部门预算项目(含补助县区资金,除涉及国家安全、军事等涉密的项目外)全部编制绩效目标。2016年市直115个部门共编制232个项目绩效目标表,经过逐级审核及专家评审等程序后,由市财政正式批复,实现了项目绩效目标同部门预算编制统一布置,同步编制、审核和批复。
三、组织事中绩效运行情况跟踪和自评。市财政对预算单位在项目的设计、实施和完工的各阶段,对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跟踪和督促预算单位进行绩效自评,提高预算单位对预算应有“绩+效”的新认识,充分发挥“以评促效”的积极作用,辅助单位逐步改进“有产出、无效果”项目,不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四、组织构建事后预算绩效评价体系。以项目单位自评和专家组再评价相结合的方式,推进事后预算绩效评价工作。2016年绩效再评价资金总额82999.55万元。共抽取了7个金额较大、对行业发展和社会发展影响较大的项目进行再评价,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显示,在7个被评项目中,5个项目绩效优秀,1个项目绩效良好,基本实现了预算绩效目标。
五、构建预算绩效全程监督管理体系。一是编制《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有关说明》和设计编制《南宁市本机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负责绩效目标编报指导审批等工作,促进研究与实践协同创新;二是将市直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列入2016年南宁市绩效考评范围,设计编制绩效考评指标和评分细则,对涉及的责任单位进行绩效考评指标任务分解,对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行年度考核,全面加强绩效管理的约束力。
六、在全市范围内试点开展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扩大绩效评价范围
2016年,市财政首次开展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选取3个市直部门(市食药监局、市南职院、市供销社)进行试点,将绩效评价全面覆盖到试点部门的人员支出、公用经费及项目支出,不断推进政府部门的全面履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