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宁市与市本级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7-03-07 09:34   来源:南宁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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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全市与市本级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提请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6年全市与市本级预算执行和落实人大预算决议有关情况
  2016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之年,也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政协的有效监督和大力支持下,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主动把握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努力发挥财政“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重要作用,促进财政平稳健康发展,实现了“十三五”财政良好开局。全年组织财政收入突破600亿元大关,达到613.83亿元,完成年初目标计划的101.15%,增长7.22%,重点支出得到有效保障,财政管理改革工作继续深入推进,圆满完成了市十三届人大七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814.65亿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12.76亿元、上级补助收入246.48亿元、上年结余收入41.48亿元、调入资金28.35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2.15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33.42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775.49亿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87.07亿元、上解上级支出8.11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32.08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8.23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39.16亿元(含专款结转)。
  ——全市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12.76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2%,增长5.29%。其中:税收收入232.91亿元,增长3.07%;非税收入79.85亿元,增长12.34%。税收收入中:增值税47.84亿元,增长87.73%;营业税26.42亿元,下降51.4%,造成增值税显著增长和营业税大幅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6号),自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企业所得税34.7亿元,增长18.3%;个人所得税9.84亿元,增长9.81%。
  ——全市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87.07亿元,完成调整预算(以下简称“预算”)的96.17%,增长11.46%。其中:教育支出97.93亿元,完成预算的98.9%,增长6.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25亿元,完成预算的97.07%,增长15.8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7.85亿元,完成预算的97.92%,增长9.25%;节能环保支出21.71亿元,完成预算的90.14%,增长7.49%;农林水支出60.17亿元,完成预算的95.65%,增长10.91%。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615.63亿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9.7亿元、上级补助收入246.48亿元、下级上解收入15.68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3.38亿元、调入资金5.84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7.91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16.64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596.97亿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4.1亿元、上解上级支出8.11亿元、补助下级支出239.47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5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16.62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支出3.67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8.66亿元(含专款结转)。
  ——市本级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9.7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41%,增长7.88%。其中:税收收入124.57亿元,增长4.63%;非税收入45.13亿元,增长17.99%。税收收入中:增值税20.98亿元,增长77.77%;营业税9.99亿元,下降52.88%,增值税增长和营业税下降的原因与全市相同;企业所得税15.45亿元,增长24.04%;个人所得税4.47亿元,增长10.12%。
  ——市本级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4.1亿元,完成预算的93.85%,增长8.86%。其中:教育支出25.3亿元,完成预算的94.75%,下降11.95%,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安排南宁教育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支出4亿元,剔除此一次性因素后,教育支出增长2.3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69亿元,完成预算的96.03%,增长26.2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69亿元,完成预算的94.95%,增长12.2%;节能环保支出14.7亿元,完成预算的95.92%,增长26.24%;农林水支出6.87亿元,完成预算的92.97%,2016年为加大我市精准扶贫资金投入力度,市本级年初预算安排的扶贫专项资金通过转移支付补助各县区,相应减少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县区收入和支出,剔除此不可比因素后同口径增长15.73%。
  3.市本级预备费执行情况。
  市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安排预备费2亿元,全年动用0.18亿元。动用预备费安排的主要项目:手足口病防控专项工作经费122万元,南广铁路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经费549.78万元,柳南铁路右侧滑坡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治理工程项目经费100万元,平里静脉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高切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第二期工程项目经费255.65万元,会展路边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经费742.91万元。
  4.市本级“三公”经费执行情况。
  市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合计0.6亿元,比上年减少0.29亿元,下降32.58%。其中:公务接待费0.07亿元,下降20.5%;因公出国(境)经费0.06亿元,下降0.4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47亿元,下降38.01%。
  5.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预算周转金情况。
  根据《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5年市本级决算的决议》(南人发〔2016〕39号),批复市本级2015年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期末余额49.86亿元、预算周转金期末余额5.91亿元。2016年未动用预算周转金安排项目支出;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91亿元,其中:年初预算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8亿元,统筹用于市本级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9.7亿元用于偿还到期的市本级一般债务本金支出;安排7.1亿元用于偿还到期的市本级一般债务利息支出;安排5.11亿元用于轨道1号线项目建设支出;安排3亿元用于增加农工商集团注册资本金;安排5亿元用于体制、调整工资及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支出。
  2016年市本级将一般公共预算超收收入11.71亿元以及净结余13.29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后,2016年底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结余26.95亿元、预算周转金结余5.91亿元,将主要用于弥补今后年度预算资金不足及调剂预算年度内季节性收支差额。
  6.全市和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券情况。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核定转贷我市2016年地方政府债券规模共240.64亿元,其中核定市本级2016年地方政府债券规模222.47亿元。市本级2016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中,含地方政府置换债券204.67亿元、地方政府新增债券17.8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7.8亿元、新增专项债券10亿元)。
  根据自治区核定的地方政府债券收支计划,市本级置换债券204.67亿元主要用于:偿还经2014年清理甄别确认市本级负有偿还责任的2016年到期、部分2017年及以后年度的债务本金180.08亿元,转贷城区、开发区24.59亿元。新增一般债券7.8亿元主要用于:轨道交通1、2号线项目支出2亿元,教育基本建设项目支出2亿元,良庆区保障房建设项目支出1亿元,邕宁水利枢纽主体工程项目支出1亿元,扶贫开发项目支出0.8亿元,东盟文化园配套道路项目支出0.4亿元,蓉茉大道北延长线工程项目支出0.3亿元,仙葫大道跨南北高速公路分离立交桥改造工程项目支出0.3亿元。新增专项债券10亿元主要用于:完善五象新区物流基地中片区路网项目支出3亿元,轨道1号线项目支出2亿元,民族大道修复工程项目支出2亿元,南宁教育园区项目支出1.5亿元,邕江综合治理项目支出1.5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437.94亿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83.63亿元,完成预算的102.93%,增长27.02%;上级补助收入4.71亿元;上年结余收入42.38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07.22亿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383.94亿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22.95亿元,完成预算的93.82%,增长10.06%;上解上级支出36.76亿元;调出资金27.01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97.22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54亿元。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395.42亿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63.36亿元,完成预算的104.7%,增长26.61%,其中土地出让收入251.45亿元,完成预算的104.77%;上级补助收入1.76亿元;上年结余收入24.46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05.84亿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368.79亿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33.13亿元,完成预算的97.67%,下降22.7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对市区的土地收益分成资金由直接拨付改为补助支出方式,相应减少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增加城区、开发区收入和支出,以及因使用政府置换债券偿还存量债务本金而相应减少由年初预算安排的相关支出;上解上级支出36.76亿元;补助下级支出98.07亿元;调出资金4.5亿元;债务转贷支出21.42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74.91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26.63亿元。
  (三)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76亿元,其中:利润收入0.67亿元,股利股息收入0.19亿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9亿元。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76亿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42亿元,用于解决市本级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相关改革成本支出及国有企业的资本金注入等方面;调出资金1.34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进行统筹安排,主要用于国有企业增资、国企改革改制和改善民生方面。
  (四)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83.48亿元,完成预算的107.65%,增长28.31%。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0.69亿元,该项为2016年新增险种,反映的是市本级已完成参保信息登记的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10月至2016年12月期间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基金收入3.82亿元,下降24.87%,主要是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成本的若干意见》(南府发〔2016〕10号)精神,我市失业保险缴费率由2%调整为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2.26亿元,增长10.27%;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53亿元,增长14.94%;生育保险基金收入2.07亿元,增长22.1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入28.54亿元,增长16.03%;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4.57亿元,增长47.52%。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66.69亿元,完成预算的92.31%,增长36.01%。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0.69亿元,主要用于发放首批社会化试点单位养老金;失业保险基金支出3.25亿元,增长34.55%;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4.5亿元,增长12.09%;工伤保险基金支出0.73亿元,增长26.92%;生育保险基金支出1.87亿元,增长32.0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出22.87亿元,增长12.64%;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78亿元,增长12.8%。
  收支相抵,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当年收支结余16.79亿元。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98.01亿元,基金总体运行情况良好,静态抗风险能力稳中有升。
  (五)全市与市本级债务情况
  ——全市政府债务余额。自治区下达2016年年末南宁市政府债务限额为1034.52亿元,其中:市本级(含城区、开发区,下同)958.07亿元,县级76.45亿元。2016年年末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余额为1007.41亿元,其中:市本级939.37亿元,县级68.04亿元。
  ——2016年新增债务。自治区下达2016年南宁市新增政府债券29.08亿元,其中:市本级17.8亿元,县级11.28亿元。市本级新增政府债券主要用于南宁教育园区、轨道交通、邕宁水利枢纽、邕江综合治理等项目建设。
  ——2016年置换存量债务。自治区下达2016年南宁市政府债券211.56亿元,用于置换经2014年清理甄别确认市本级负有偿还责任的2016年到期、部分2017年及以后年度的债务本金,其中:市本级204.67亿元,县级6.89亿元。
  (六)市属三个国家级开发区和青秀山风景区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市属三个国家级开发区和青秀山风景区组织财政收入86.57亿元,完成年度目标计划的99.47%,增长7.94%。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58.47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56.29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18亿元。
  市属三个国家级开发区和青秀山风景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构成:(1)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6.96亿元;(2)转移性收入21.51亿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16.71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21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3.59亿元。
  市属三个国家级开发区和青秀山风景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构成: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8.96亿元;转移性支出7.33 亿元。
  1.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5.21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4.39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0.82亿元。
  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构成:(1)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29亿元;(2)转移性收入8.92亿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5.28亿元,上年结余收入0.3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3.34亿元。(注:2016年组织财政收入37.38亿元,完成年度目标计划的101.03%,增长1.92%。)
  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构成: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66亿元;转移性支出4.73亿元。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8.23亿元,其中:(1)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16亿元;(2)上级补助收入4.31亿元;(3)上年结余收入0.13亿元;(4)债务转贷收入3.63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8.21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41万元。
  2.经济技术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6.47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5.63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0.84亿元。
  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构成:(1)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22亿元;(2)转移性收入3.25亿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2.85亿元,上年结余收入0.4亿元。(注:2016年组织财政收入34.66亿元,完成年度目标计划的97.11%,增长6.8%。)
  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构成: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59亿元;转移性支出1.04亿元。
  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9.86亿元,其中:(1)上级补助收入14.93亿元;(2)上年结余收入0.5亿元;(3)债务转贷收入4.43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10.94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8.92亿元。
  3.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7.76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7.6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0.16亿元。
  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构成:(1)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46亿元;(2)转移性收入2.3亿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1.54亿元,上年结余收入0.51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0.25亿元。(注:2016年组织财政收入10.5亿元,完成年度目标计划的101.65%,增长11.77%。)
  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构成: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35亿元;转移性支出1.25亿元。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8.23亿元,其中:(1)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6亿元;(2)上级补助收入62万元;(3)上年结余收入0.2亿元;(4)债务转贷收入2.42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7.93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0.3亿元。
  4.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9.03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8.67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0.36亿元。
  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构成:(1)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9亿元;(2)转移性收入7.04亿元。(注:2016年组织财政收入4.03亿元,完成年度目标计划的100.75%,增长140.96%。)
  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构成: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36亿元;转移性支出0.31亿元。
  各位代表,以上报告的2016年预算执行数均为快报数,具体执行情况详见预算草案,最终执行结果以决算数为准。
  (七)落实人大预算决议有关情况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全面贯彻落实预算法,全力落实积极财政政策,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持续优化支出结构,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长效机制,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认真研究落实市十三届人大七次会议对2016年预算的决议及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意见。
  1.着力抓好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2016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克服了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等诸多困难,多措并举、稳中求进,全市全年组织财政收入完成613.83亿元,增长7.22%,收入总量继续领跑全区,占全区财政收入总量的25.01%,财政首位度进一步提高,有力支撑了稳增长、保民生和保运转等各项刚性支出需要。非税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25.53%,比全区平均占比低7.89个百分点,财政收入质量继续保持全区最优。支出方面,一是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加大统筹整合财政资金力度,集中有限财力保障民生支出和重点支出。二是继续厉行节约,进一步加强对“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的管理,2016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下降32.58%。三是建立健全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长效机制。2016年清理收回财政结转结余、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结余等资金25.03亿元,统筹用于稳增长、惠民生和保障重点支出,当年财政结转结余资金规模同比下降43.63%。四是强化预算执行工作。加快预算下达和预算执行进度,进一步提高提前下达转移支付预计数的比例,201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率达到96.17%,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
  2. 着力支持实体经济,加速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一是支持创新引领。全年安排1.85亿元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支持推进“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和“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建设,支持南宁?中关村双创示范基地的建设;支持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413项,总投资12.04亿元,新增广西创新企业7家,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家,全市高新技术企业达到304家。二是支持工业扩量提质。全年统筹安排工业发展资金6.7亿元、滚动安排7亿元工业土地储备资金和3亿元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使用资金,设立产业发展基金,支持做好“园区建设、产业发展、企业培育”三篇文章,全市工业扩量提质、结构向好、三大开发区主战场作用进一步凸显。三是积极扶持第三产业发展。统筹整合市本级各类服务业专项资金9亿余元,用于加快金融服务、现代物流、信息和电子商务、旅游、商贸、文化、养老等现代服务业发展,推动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做好新办微型企业资本金补助工作,2016年补助的微型企业共123户,共拨付资本金补助资金0.03亿元,有力支持了小微企业的发展。四是助力中小企业融资。2016年安排 “两台一会”中小企业融资平台配套资金0.6亿元、中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0.2亿元、增加南方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0.38亿元,助力中小企业融资,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共服务企业800多家,累计带动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贷款余额32.82亿元。五是大力扶持农业产业发展。市本级安排11.98亿元,大力推进农业产业提质增效。安排市本级农业综合开发专项资金1.18亿元,开展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
  3.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持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进一步强化预算支出执行,切实保障重点支出和民生支出,财政支出保持平稳增长。2016年全市民生支出达到433.95亿元,同比增长13.02%,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3.92%,较上年提高1.15个百分点。一是扎实保障为民办实事工程。全年共筹措资金88.48亿元,用于自治区和我市为民办实事项目。二是大力支持教育优先发展。统筹安排教育支出25.3亿元,落实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及大学教育等多层次教育保障体系建设的各项要求。安排专项资金对民办教育进行扶持。完善从幼儿园至高等教育一系列的贫困学生帮扶政策,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持贫困地区教育事业发展,提高各类经费保障标准。统筹安排地方政府债券资金3.5亿元及通过对武鸣区地方政府债券给予贴息等方式支持南宁教育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是进一步提高医疗和就业保障标准。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及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从2015年的年人均380元提高到2016年的年人均420元,全市落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23.61亿元。落实就业专项资金1.71亿元,大力推进就业和双创工作。四是大力支持文体事业发展。注资广西文化艺术中心PPP项目2亿元,统筹安排各级文化惠民工程0.57亿元用于村级公共文化中心、送戏下乡、民歌湖周周演等群众文化项目,一批文化骨干企业成功登陆“新三板”,中国—东盟(南宁)戏剧周、南宁孔庙?中华传统文化教育活动年等对外交流活动成功举办。安排0.33亿元“中国杯”国际足球锦标赛专项经费用于比赛申办和组织经费,安排经费确保全国跳水冠军比赛、国际半程马拉松比赛等赛事的成功举办,支持全民健身等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五是全力支持脱贫攻坚。加大扶贫资金统筹整合力度,2016年全市各级财政共统筹整合各类涉农资金80.76亿元投入扶贫开发。推动金融扶贫改革,获得农发行专项贷款额度24亿元支持我市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创新涉农保险服务,开展农业保险示范点建设,落实市本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93.05万元,增强了农民抗风险能力。
  4.着力筹措城建项目资金,加快生态宜居城市建设。
  一是多渠道筹资融资。全年累计筹融资497.95亿元,重点支持民族大道改造提升、轨道交通1~4号线、五象新区“三纵三横”主干路网、邕江综合治理开发等项目建设。同时,全力争取地方政府债券额度,2016年南宁市获得自治区发行转贷我市的政府债券资金240.64亿元,其中置换债券211.56亿元、新增债券29.08亿元,缓解了城建资金压力。二是扎实开展国家海绵城市、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等建设。全年市本级落实海绵城市等示范市配套建设资金3.3亿元,大力推进我市海绵城市示范市和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建设。设立南宁海绵城市建设发展基金,入选全国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三是不断创新财政支持方式。目前已有19个项目采用PPP模式推进,其中有5个项目纳入财政部PPP项目示范名录,3个项目纳入自治区示范目录。南宁城市发展基金成功落地,完成了第一批子基金方案评审工作,成立母基金公司。四是探索政府购买重大项目建设服务试点。制定了试点工作方案,出台了《南宁市政府购买重大公益性建设项目服务试点操作规程》等配套文件,为解决城市建设资金短缺问题提供了有效途径。五是推进政府购买征地拆迁和开发整理服务试点工作。积极探索通过政府购买土地收储涉及的拆迁安置补偿服务,解决土地储备资金短缺问题。
  5.着力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不断增强经济发展动力。
  一是进一步推进预算编制改革。不断细化转移支付预算编制,2016年首次将对下转移支付分县区、分项目编制。积极探索推进财政转移支付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2016年预算草案报告首次增加全市和市本级债务情况。各级财政全面启动2017~2019年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工作,将2017~2019年中期财政规划与2017年预算同步推进,逐步强化中期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和指引作用。二是全面推开营改增税制改革。2016年5月1日,全市顺利实现全面营改增税制转换。各级财政部门及时完成已入库增值税、营业税和改征增值税收入的调库工作。三是完善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机制。印发了《推进南宁市各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实施方案》,出台了《南宁市本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统筹使用管理办法》。2016年纳入市本级统筹使用的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共计13.03亿元,统筹比率达到34%。四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探索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2016年首次将预算绩效目标随部门预算一并公开。大力推进预算绩效目标管理,2016年,市直115个部门共编制522个预算项目的绩效目标,金额接近43亿元,实现我市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五是大力推进国库管理改革。全面完成财政专户清理整顿,撤销各类财政专户157个,收回财政专户资金6.78亿元上缴国库。进一步加强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不断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扎实推进动态监控分析报告制度,国库集中支付资金实现市、县、乡级全覆盖。六是加快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试点。2016年市本级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的项目达到382项,金额10.1亿元,基本实现“三年全面推广”的工作目标。七是全面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面落实取消、免征、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政策,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实行收费清单管理,加强收费信息公开,规范收费行为,全年减轻企业负担约5.2亿元。
  6.着力强化基础管理,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一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制定南宁市化解债务风险五年规划及债务风险应急预案。建立和完善规范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对政府债务余额实行限额管理,健全政府债务风险预警、监管及应急处置机制,积极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二是强化政府采购监督,将政府分散采购项目纳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统一交易。三是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开展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全面推进公务用车改革,制定了市本级机关公务租车管理试行办法。四是深入开展财政监督检查。组织开展财政资金安全大检查行动,全面排查财政资金安全隐患,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使用。五是完善扶贫资金监管机制。制定出台了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方案、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考评、扶贫小额信贷金融扶持和免除贫困户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等支持脱贫攻坚相关资金政策,切实加强扶贫资金监管,力促扶贫资金投向最需要的方向、最关键的环节、最精准的对象。六是认真落实审计整改。对审计查出的预算单位账户清理不到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有待提升等问题,及时开展整改,并落实到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中。
  各位代表,2016年全市财政运行基本平稳,各项财政改革取得新的进展,但预算执行中也面临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主要是:经济发展新常态下财政收支矛盾较突出,勤俭节约过紧日子思想仍需强化,财税体制改革任重道远,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仍需提升。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继续深化改革,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17年全市与市本级预算草案
  (一)2017年经济形势分析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对稳定经济运行、保障改善民生等具有重要意义。在宏观经济形势和中央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影响下,预计我市2017年财政形势将继续呈现“总体谨慎合理、财政运行趋紧、收支矛盾突出”的新常态。
  一方面,我们要看到面临的重要机遇和有利因素。世界经济缓慢复苏的态势继续发展,“一带一路”战略深入实施,我国与东盟双边、多边合作的机制和平台不断完善,国家周边外交战略为南宁发展带来重大利好。我国正在形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体系,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基本面没有变,向好趋势明显,同时将继续加大对中西部地区和边疆民族地区的支持力度,发展的总体形势对我市有利。近年来自治区“三大定位”作用凸显,“双核驱动、三区统筹”持续发力,特别是自治区党代会提出营造“三大生态”、实现“两个建成”,谱写建党百年广西发展新篇章的奋斗目标,将为首府带来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从南宁自身来看,全面深化改革和全方位扩大开放的红利逐步释放,基础设施建设支撑作用不断增强,系列稳增长政策效应逐步显现,发展的有利因素正在积累、承载力不断提升,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实现平稳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
  另一方面,我们也要看到当前国内外经济环境依然错综复杂。全球经济持续疲弱,国内产能过剩和需求结构升级的矛盾仍然突出,经济增长内生动力不足。全区正处于结构调整和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时期,传统的发展模式依然具有较大的惯性,新的发展模式还没有形成规模、占据优势,下行压力仍未明显缓解。我市经济发展新旧矛盾交织,周期性、结构性影响并存,产业结构不优、层次偏低、整体竞争力不强,发展形势依然严峻。
  可以说,我市既处于攻坚克难、转型发展的关键阶段,更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从财政运行环境看,全面“营改增”的减税效应逐步显现,国务院今年将继续大力实施减税降费政策并开展多项税制改革。上述因素在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的同时,也将导致短期内财政增收动力不足。就我市主要税源行业而言,目前预计卷烟行业受控烟政策影响、电力行业受发改部门发电直接销售政策影响、房地产行业受房价涨幅调控政策影响,2017年的相关税收收入可能有所下降。我市财政支出将继续向教育、农业、扶贫、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民生支出倾斜,特别是精准扶贫工作,需要投入更多的财政资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调整和基本养老保险改革等全面落地,改革成本不断增加。与此同时,南宁市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在“十三五”期间将达历史峰值,轨道交通1~4号线、邕江两岸综合整治、五象新区、教育园区、南梧大道、友谊城市大道建设等自治区级和市级重大项目资金刚性需求加大。
  (二)2017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结合我市实际,按照中央、自治区及市委的部署,编制2017年预算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推进预算公开透明;进一步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减轻企业负担,鼓励创新发展,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从严从紧,量力而行,压缩一般性支出,支持重点领域改革;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强化民生托底;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提高支出精准度和资金使用效益;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积极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2017年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主要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先保吃饭、再搞建设。确保工资发放、机关运转和民生底线后,再集中财力用于重点建设项目。二是有保有压、确保重点。严格压缩一般性支出,统筹兼顾,全力保障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确定的重点工作。三是开源节流、盘活存量。培植财源,强化收入征管,大力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多渠道筹集资金,增强财政统筹调控能力,想方设法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继续清理整合专项资金,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四是创新方式、提高绩效。通过进一步创新财政资金扶持方式,加大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同时注重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五是完善机制、防范风险。强化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健全地方政府规范的举债融资渠道,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
  (三)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计划安排情况。
  根据上述预算编制指导思想,2017年全市预计组织财政收入650.66亿元,增长6%。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计划673.89亿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18.75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90.94亿元、上年结余收入39.16亿元、调入资金5.92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4.24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94.88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计划安排672.62亿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63.04亿元、转移性支出109.58亿元。收支相抵,预算结余1.27亿元。
  全市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318.75亿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其中:税收收入248.02亿元,增长6.49%;非税收入70.73亿元,下降11.42%。税收收入中:增值税69.54亿元,增长45.37%;企业所得税40.85亿元,增长17.72%;个人所得税10.73亿元,增长9.09%。
  全市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划安排563.04亿元,增长13.03%。其中:教育支出99.77亿元,增长15%;科学技术支出4.85亿元,增长1.4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28亿元,增长13.9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5.01亿元,增长22.55%;农林水支出58.93亿元,增长12.47%。
  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民生支出共418.24亿元,增长15.66%,占当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74.28%,较上年提高1.68个百分点。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计划安排情况。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计划421.61亿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3.53亿元、上级补助收入99.83亿元、下级上解收入13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8.66亿元、调入资金5.21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91.38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计划安排421.47亿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7.7亿元、上解上级支出8.2亿元、补助下级支出104.19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01.38亿元。收支相抵,预算结余0.14亿元。
  市本级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173.53亿元,增长2.26%。其中:税收收入135.42亿元,增长8.71%;非税收入38.11亿元,下降15.57%。税收收入中:增值税30.23亿元,增长44.06%;企业所得税17.97亿元,增长16.31%;个人所得税4.89亿元,增长9.38%。
  市本级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划安排207.7亿元,增长10.55%。其中:教育支出27.29亿元,增长14.56%;科学技术支出1.67亿元,另外通过市本级财力安排补助县区的科技支出0.84亿元,同比增长33.5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19亿元,增长2.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64亿元,增长10.94%;农林水支出11.83亿元,另外通过市本级财力安排补助县区的农林水支出12.39亿元,同比增长12.15%,农林水支出重点向基层扶贫领域倾斜。
  3.市本级预备费计划安排情况。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计划安排预备费2.3亿元,占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11%,主要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因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4.市本级“三公”经费计划安排情况。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计划安排的“三公”经费0.87亿元,同比下降34.79%。其中:公务接待费0.2亿元,同比下降34.7%;因公出国(境)经费0.14亿元,同比下降2.9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53亿元,同比下降40%。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1.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计划安排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总收入计划489.62亿元,其中:当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236.49亿元,增长2.56%;上级补助收入3.27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95.86亿元;上年结余收入54亿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451.77亿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50.21亿元,增长8.79%;调出资金5.7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95.86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37.85亿元。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计划安排情况。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计划403.6亿元,其中:当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208.35亿元,增长0.4%;上级补助收入0.71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67.91亿元;上年结余收入26.63亿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380.16亿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65.93亿元,增长22.92%,主要是将历年结余安排的支出编入本年预算;补助下级支出41.32亿元,主要是返还各城区(开发区)土地出让金收益;调出资金5亿元;债务转贷支出22.82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45.09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3.44亿元。
  (五)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计划0.86亿元,主要为国有企业利润收入。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计划安排0.86亿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65亿元,用于市本级企业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相关改革成本支出及国有企业的资本金注入等方面;调出资金0.21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进行统筹安排,主要用于企业改革改制和改善民生方面。
  (六)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计划80.27亿元,下降3.85%,主要是受参保缴费基数下调,以及我市出台的一系列旨在减税、降负、稳增长的政策影响。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0.43亿元,下降2.44%;失业保险基金收入3.1亿元,下降18.84%;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7.4亿元,下降15.08%;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07亿元,下降29.53%;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79亿元,下降13.7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入32.32亿元,增长13.26%;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4.15亿元,下降9.09%。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计划安排74.8亿元,增长12.15%。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0.43亿元,下降2.44%;失业保险基金支出3.14亿元,下降3.47%;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6.06亿元,增长6.4%;工伤保险基金支出0.98亿元,增长34.47%;生育保险基金支出1.79亿元,下降4.57%;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出28.32亿元,增长23.82%;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4.08亿元,增长46.68%。
  收支相抵,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收支结余5.47亿元,年终滚存结余103.48亿元。
  各位代表,现在报告的2017年全市预算是汇总全市预计收支的预算,是一个指导性指标,待各县(区)预算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汇总后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七)市本级重点支出保障和主要项目安排情况
  1.支持创新引领,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步伐。
  2017年市本级财政计划统筹安排科学研究与应用开发、工业、服务业、农业等专项资金38.3亿元,支持全面增强创新发展动力及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一是支持全面增强创新发展动力。继续安排科学研究与应用开发专项资金,支持南宁?中关村双创示范基地申报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继续支持推进上海明匠、哈工大机器人等领军企业尽快投产见效,支持南宁创客城加快建设,支持知识产权开发利用和保护。二是支持三大工业产业链的打造。安排现代工业发展资金8亿元,另外安排工业用地储备滚动使用资金7亿元、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滚动使用资金3亿元,继续统筹整合扶持产业发展的各类财政专项资金,支持以工业园区为载体,发挥富士康、南南铝等龙头作用,做深拉长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生物医药三大工业产业链。同时积极支持发展新材料、节能环保、新能源等新兴产业,提升食品加工、化工、造纸与木材加工等传统优势产业。三是支持推进服务业供给侧改革。完善新常态下促进服务业发展的财政政策,加快金融服务、现代物流、电子商务、信息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发展。支持推进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市建设,加快我市跨境贸易中心、中国—东盟(南宁)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等集聚区建设,全力支持推进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支持抓好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五大幸福产业。四是支持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力度,积极支持“10+3”特色农业产业提升行动,支持新建一批特色种养示范基地,培育发展农业新业态,支持推进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建设。推动农业金融保险创新,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
  2.支持投资增长,加快重大项目建设推进。
  采取有力措施支持项目建设和服务好企业,保障重大项目建设资金,促进投资平稳增长。一是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全力支持产业、交通、城建、民生等领域的重大项目建设;继续支持迎接自治区成立60周年重点项目建设;重点支持投资规模大、带动力强、经济社会效益好的政府投资项目。二是支持民间投资。加大对民营经济的财政支持力度,在基础设施、健康养老等领域推广PPP模式,调动民间投资的积极性。三是做好服务企业发展工作。按照财政职能,努力做好各项服务企业工作,为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3.支持开放合作,不断扩大“南宁渠道”影响力。
  一是支持平台和枢纽建设。统筹安排4亿元现代信息服务业专项资金,重点投入“智慧南宁”和中国—东盟信息港南宁核心基地建设,加快搭建基础设施、信息共享、技术合作、经贸服务、人文交流五大平台,打造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信息枢纽。安排0.9亿元航线培育专项资金,实现东盟国家主要城市航线全覆盖。二是扩大对外贸易和合作。支持实施外经贸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支持实施新一轮加工贸易倍增计划,支持深入实施招商引资三年行动计划。统筹安排0.5亿元金融产业专项资金,大力推进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加强国际金融交流合作,着力打造面向东南亚的区域性融资中心和结算中心。进一步发挥各领域合作平台作用,统筹安排0.2亿元,办好“中国杯”国际足球锦标赛、中国—东盟城市足球邀请赛、南宁国际马拉松邀请赛、南宁国际龙舟邀请赛等重大国际赛事,申办2019年“苏迪曼杯”世界羽毛球混合团体锦标赛,提升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
  4.支持生态优先,加快打造生态宜居城市。
  在提升生态宜居环境方面,2017年市本级多渠道筹措资金用于改善生态环境,加快生态宜居城市建设。一是支持打造高品位现代宜居城市。统筹整合各类城建资金,抓好邕江综合治理,全力推进海绵城市和水生态文明试点城市建设,进一步改善城市水环境。集中力量办好第十二届中国国际园林博览会,提升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建设水平。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交通运输投入10.5亿元,重点保障城市公交、轨道交通、快速公交(BRT)等项目,加快打造公交都市,形成轨道交通、快速公交、常规公交、慢性公交等无缝衔接的交通体系。加快城乡统筹步伐,安排城镇化专项资金3亿元,进一步加大对县域基础设施、城镇建设等支持力度,统筹推进公共服务向城镇和农村加快延伸,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二是支持推进宜居乡村建设。统筹安排1.6亿元,深入开展“美丽南宁”乡村建设,继续打造一批生态综合示范村,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三是支持发展生态经济。坚持绿色发展,投入2.2亿元,深入推进大气、水、土壤及扬尘、噪声等污染治理,支持生态产业发展。支持推广循环经济模式,加强资源集约利用,建设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
  5.支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发展新动能。
  一是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税收政策宣传和收入征管力度,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等已出台的政策进一步落实到位,确保减税降费措施不打折扣,最大限度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社会保障成本和制度性交易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支持实施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二是纵深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安排1.5亿元加强政务信息基础设施、城市治理、社会民生服务信息化等项目建设,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服务水平。全力推进政府资产负债项目建设,以盘活资产、提升资产流动性和价值、降低负债成本、防控系统性债务风险、提高融资信息透明度,统筹管理好国有企业资本和机关事业单位资产。安排0.9亿元进一步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我市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对缓解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重要作用。安排0.45亿元加快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级诊疗能力建设。统筹安排资金保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国有企业改革、农村综合改革。三是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壮大。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特色产业,创造比较优势,支持县域特色工业园区和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
  6.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2017年,市本级加大投入保障民生支出需要,推动民生福祉升级,让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一是继续推进精准脱贫攻坚。我市将继续加大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力度,其中扶贫开发资金5.46亿元、水利发展资金3.2亿元、农业综合开发和发展资金1.87亿元。强化精准帮扶举措,加快完善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因地制宜扶持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积极稳妥有序推进易地扶贫搬迁。统筹整合教育、科技、社保、医疗卫生、交通等各类财政资金用于精准扶贫,深化基础设施扶贫、产业扶贫、生态扶贫、教育扶贫和金融扶贫。二是支持统筹推进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投入社保就业资金18.18亿元,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制度,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建立更加安全的社会保障网。落实就业创业帮扶政策,构建高质量的就业服务体系,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群体的就业工作,建设充分就业城市。教育投入27.29亿元,加快推进包括南宁教育园区在内的教育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继续实施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建立健全投入机制,逐步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大力扶持社区教育、少数民族教育和民办教育发展,支持贫困地区教育事业发展,加大职业教育投入力度,着力提升高等教育水平;医疗卫生投入14.63亿元,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及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推进城市公立医院医药体制改革,落实基本药物补助,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级诊疗能力,进一步提高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文体传媒投入4.88亿元,主要用于村级公共文化中心、送百戏下乡、民歌湖周周演等文化惠民工程,保障自治区成立60周年大庆重大宣传文化项目,推进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加快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繁荣文艺创作,着力打造一批紧贴时代脉搏、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精品,提高文化影响力和辐射力。三是支持持续加强社会治理创新。投入1.06亿元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全面铺开社区网格化治理模式,增强社区服务功能。安排4.8亿元深入推进平安南宁建设,加快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扎实做好反恐防暴工作。
  7.强化资金管理,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2017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中安排偿债专项资金27.75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用于还本付息资金90.47亿元,保障2017年到期的政府性债务本息按时偿还。同时改进财政管理,积极实施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妥善安排财政收支预算,严格做好与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政策措施的衔接,防范财政重整。建立和完善规范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对政府债务余额实行限额管理,健全政府债务风险预警、监管及应急处置机制,积极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八)预算草案批准前安排支出的情况
  在本次人民代表大会批准2017年市本级预算草案前,我们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加快安排上年结转项目支出,并及时安排必须支付的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和提前下达对县区转移支付补助。截至目前,市本级共安排支出113.41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07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6.5亿元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84亿元。
  (九)市属三个国家级开发区和青秀山风景区预算草案
  2017年市属三个国家级开发区和青秀山风景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计划49.25亿元,构成为:(1)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5.76亿元;(2)转移性收入13.49亿元。
  2017年市属三个国家级开发区和青秀山风景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安排48.33亿元,构成为:(1)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4.9亿元;(2)转移性支出3.43亿元。收支相抵,预算结余0.92亿元。
  1.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预计组织财政收入39.62亿元,比上年增加2.24亿元,增长6%。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计划21.24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0.94亿元。收支相抵,预算结余0.3亿元。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性基金总收入计划14.39亿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收入0.14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0亿元,上年结余收入0.01亿元,债务转贷收入4.24亿元。政府性基金总支出计划安排14.38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0.01亿元。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计划0.08亿元,主要为国有企业利润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计划安排0.08亿元。其中: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6亿元,调出资金0.02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进行统筹安排,主要用于改善民生方面。
  2.经济技术开发区预计组织财政收入36.74亿元,比上年增加2.08亿元,增长6%。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计划15.92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5.53亿元。收支相抵,预算结余0.39亿元。
  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性基金总收入计划18.5亿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6.18亿元,上年结余收入8.92亿元,债务转贷收入3.4亿元。政府性基金总支出计划安排12.24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6.26亿元。
  3.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预计组织财政收入11.13亿元,比上年增加0.63亿元,增长6%。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计划6.42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6.33亿元。收支相抵,预算结余0.09亿元。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计划5.09亿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收入4.8亿元,上年结余收入0.3亿元。政府性基金总支出计划安排4.96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0.13亿元。
  4.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区预计组织财政收入1.6亿元,比去年年初预算数0.8亿元增加0.8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计划5.67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5.54亿元。收支相抵,预算结余0.13亿元。
  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计划8万元,主要为国有企业利润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计划安排8万元。其中: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6万元,调出资金2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进行统筹安排,主要用于改善民生方面。
  三、确保完成2017年预算任务的主要措施
  (一)注重增收节支,推动财政平稳运行
  一是强化财政收入组织。加强对收入组织工作的领导,强化财税部门的沟通协调、宏观形势分析研判和税收收入征管,充分挖掘增收潜力。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征管,加强非税收入收缴情况专项检查,切实提高收入质量。二是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支持。主动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认真研究中央和自治区转移支付政策,进一步争取上级财政加大对我市的转移支付支持力度。三是坚持厉行勤俭节约。继续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各项制度,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严禁新建楼堂馆所,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压缩会议费等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四是加强支出执行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的通报、督查、约谈和考核机制,完善支出进度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进一步提高预算支出的均衡性。五是加强资金统筹使用。建立统筹协调机制,推进项目资金、重点科目资金、部门资金、财政存量资金、债务资金、转移支付资金的统筹使用。建立定期统计、定期清理、定期督导的存量资金动态盘活机制。加大对预算单位实有资金清理回收力度,增加财政资金有效供给。
  (二)注重创新引领,促进经济增长提质增效
  一是发挥财税支持作用。充分发挥财税政策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经济转型升级和培育发展新动力的重要作用,大力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进一步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出台的结构性减税、普遍性降费政策,进一步降低企业运行成本,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良好环境,增强企业发展活力。二是支持产业转型升级。支持糖、铝等传统产业“二次创业”,大力培育和发展新材料、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三是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支持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强化企业创新的主体作用,促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着力转化一批对产业发展具有引领带动作用的重大科技成果。四是推进农业供给侧改革。以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为先导,增强示范带动作用,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加快推进“双高”糖料蔗基地建设,积极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五是创新财政支持方式。进一步探索创新支持经济发展的新方式,切实用活用好财政政策工具,灵活运用政府债券、PPP、引导基金、政府购买服务、贷款贴息、以奖代补等多种方式,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增强财政资金对社会资本的带动作用。
  (三)注重保障民生,持续改善民生福祉
  一是全力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中之重,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统筹使用各类资金,支持易地扶贫搬迁、产业扶贫、教育扶贫等扶贫开发重点工作。积极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拓宽资金筹集渠道,积极盘活扶贫资金存量,加强资金统筹整合,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完善薄弱环节,促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目标如期实现。二是不断加大民生投入力度。进一步完善财政对民生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加大财政民生投入力度,进一步健全教育、社保就业、医疗卫生、文化、住房等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让人民在共建共享中有更多获得感。三是全力保障为民办实事项目资金。加快实施教育惠民工程,全面提升义务教育学校信息化水平。大力实施健康惠民工程,加快推进智慧健康信息工程项目建设,完善基层医疗急救体系,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继续推进强基惠民工程,改善低收入人群居住环境,在市区临街场所建设爱心驿站。实施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平台项目和水环境改善项目,提高人民群众居住环境质量。
  (四)注重深化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一是稳步推进税收制度改革。按照中央和自治区部署,积极配合推进消费税和资源税等各项税制改革工作,逐步建立健全地方税收体系。全面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二是有序推进财政体制改革。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统一部署,合理划分各级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完善转移支付制度,进一步扩大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占比,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转移支付。建立健全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财政政策体系,将持有居住证人口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范围,加快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三是扎实推进预算管理改革。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调整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并统筹使用,提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比例,取消排污费、水资源费等以收定支、专款专用的规定,对相关领域支出予以重点保障,提高政府统筹力度。推动建立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集中公开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信息,方便社会公众查阅、监督。全面实施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拟出台的增支事项要与中期财政规划相衔接。加大涉农资金统筹力度,推进涉农资金整合使用。落实国务院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要求,妥善对可能出现的债务风险进行分类处置,防范财政金融风险。加快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四是协同推进其他领域改革。大力支持、深度参与金融、国企、社保、科技、教育、农业等其他领域体制机制的构建,精心测算改革收益和成本,争取在顶层设计环节解决主要问题,最大限度凝聚改革合力。
  (五)注重依法监管,推动财政管理严格规范
  一是坚持绩效导向。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完善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强化评价结果运用,探索推进评价结果公开,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加强财政资金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通过财政部门专项检查、审计机关审计,严格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的各类行为,牢牢守住资金安全的底线,大力推进法治财政建设。三是健全财政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国库管理、非税收入收缴、政府采购、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会计管理、财政投资评审等监督机制,健全财政“大监督”工作机制。四是强化财经纪律约束。依法接受人大监督,严格落实人大各项决议决定要求,完善人大代表议案办理机制。积极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推进财政决策和财政资金公开,提高财政透明度。
  各位代表,2017年是贯彻南宁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做好各项财政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指导,虚心听取人民政协的意见和建议,坚定信心,锐意进取,砥砺奋进,扎实工作,不断开创财政事业新局面,加快建设“四个城市”,勇当广西营造“三大生态”、实现“两个建成”的排头兵,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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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南宁市与市本级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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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7年收支预算(草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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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2017年收支预算(草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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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2017年收支预算(草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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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区2017年收支预算(草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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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南宁市政府债务余额及年度限额统计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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