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3日在南宁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南宁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全市与市本级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提请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7年全市与市本级预算执行和落实人大预算决议有关情况
2017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向纵深推进的关键一年,也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政协的有效监督和大力支持下,全市各级各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把握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努力发挥财政“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重要作用,促进财政平稳健康发展。全年组织财政收入完成687.98亿元,完成年初人大通过收入计划的105.74%,增长11.95%,重点支出得到有效保障,财政管理改革工作继续深入推进,较好完成了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808.21亿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2.15亿元、上级补助收入263.8亿元、上年结余收入38.07亿元、调入资金42.52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31.67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785.51亿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46.31亿元、上解上级支出13.76亿元、调出资金22.5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02.94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22.7亿元。
——全市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2.15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2%,增长6.19%。其中:税收收入248.1亿元,增长6.51%;非税收入84.05亿元,增长5.25%。税收收入中:增值税68.88亿元,增长43.99%;营业税0.14亿元,下降99.47%,造成增值税显著增长和营业税大幅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6号),自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企业所得税34.66亿元,下降0.14 %,造成企业所得税出现小幅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执行了国家政策性退税,二是2016年通过稽查清欠获得的一次性收入规模较大,抬高了企业所得税收入基数;个人所得税12.57亿元,增长27.76%。
——全市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46.3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以下简称“预算”)的96.75%,增长10.11%。其中:教育支出117.14亿元,完成预算的98.45%,增长2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14亿元,完成预算的97.8%,增长2.8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1.22亿元,完成预算的97.04%,增长5.76%;节能环保支出17.65亿元,完成预算的91.07%,下降19.24%;农林水支出69.6亿元,完成预算的99.16%,增长14.6%。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98.9亿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3.54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40.36亿元、上解收入11.38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2.92亿元、调入资金28.65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12.05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481.03亿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7.71亿元、上解支出13.76亿元、补助下级支出113.14亿元、调出资金22亿元、债务还本支出95.66亿元、债券转贷支出8.76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7.87亿元。
——市本级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3.54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53%,增长14.04%。其中:税收收入140.13亿元,增长12.48%;非税收入53.41亿元,增长18.34%。税收收入中:增值税29.93亿元,增长42.62%;营业税412万元,下降99.59%,增值税增长和营业税下降的原因与全市相同;企业所得税15.09亿元,下降2.31%,下降原因与全市相同;个人所得税5.37亿元,增长19.98%。
——市本级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7.71亿元,完成预算的92.4%,增长11.9%。其中:教育支出29.27亿元,完成预算的95.09%,增长15.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33亿元,完成预算的93.71%,增长9.7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3亿元,完成预算的92.98%,增长46.89%,支出增长较高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对市级新农合补助资金由各城区财政列支,2017年则实行市级统筹,由市本级财政列支;节能环保支出11.05亿元,完成预算的87.41%,下降24.88%,完成预算进度未达90%的原因主要是节能环保项目建设周期较长,需跨年度实施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较慢,导致上级下达的2017年资金无法在年内全部形成支出,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我市获得的节能减排及城市管网上级补助资金较2016年有所减少,支出规模缩小;农林水支出6.57亿元,完成预算的94.5%,下降4.46%,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为配合整体推进我市扶贫工作,市本级加大涉农资金投入力度,涉农资金通过转移支付补助各县区,减少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相应增加县区支出。
3.市本级预备费执行情况
市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安排预备费2.3亿元,全年动用0.41亿元。动用预备费安排的项目主要有:安排H7N9疫情防控专项工作经费820万元;安排动物疫病防控经费147万元;安排地质灾害应急治理工程资金0.26亿元;安排马山县古零镇石丰村新石屯灾后重建补助资金500万元。
4.市本级“三公”经费执行情况
市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合计0.53亿元,比上年减少0.07亿元,下降12.12%。其中:公务接待费0.07亿元,下降0.64%;因公出国(境)经费0.06亿元,下降0.7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4亿元,下降15.46%。
5.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预算周转金情况
根据《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6年市本级决算的决议》(南人发〔2017〕24号),批复市本级2016年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期末余额25.26亿元、预算周转金期末余额5.91亿元。2017年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26亿元,其中:年初预算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亿元,统筹用于市本级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动用1.5亿元用于南宁市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资本金支出;动用2.5亿元用于南宁市铁路建设地方配套资金支出;动用0.18亿元用于海绵城市工程道路改造项目预付款支出;动用1.08亿元用于南宁市沙江河流域综合治理PPP项目资本金支出。
2017年市本级将一般公共预算超收收入20.28亿元以及净结余4.72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后,2017年底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结余25亿元、预算周转金结余5.91亿元,将主要用于弥补今后年度预算资金不足及调剂预算年度内季节性收支差额。
6.全市和市本级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情况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核定转贷我市2017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券131.67亿元,核定转贷市本级(含城区、开发区,下同)2017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券112.05亿元,其中:转贷置换一般债券87.69亿元、转贷新增一般债券24.36亿元。
市本级转贷置换一般债券87.69亿元主要用于:偿还2017年到期及提前偿还部分以后年度到期的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一般债务本金85.17亿元;转贷城区、开发区置换一般债券资金2.52亿元。市本级新增一般债券24.36亿元主要用于:轨道交通3号线项目支出1.74亿元,南宁园博园项目2.5亿元,五象新区核心区及物流基地市政道路基础设施和场地平整工程2.18亿元,贵南客运专线8.23亿元,南宁至崇左铁路1亿元,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工程项目0.82亿元,水塘江综合整治工程项目0.95亿元,教育基本建设项目支出0.7亿元;转贷城区、开发区新增一般债券资金6.24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588.7亿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39.6亿元,完成预算的103.13%,增长19.73%;上级补助收入8.1亿元;上年结余收入57.16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83.84亿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536.73亿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41.03亿元,完成预算的99.03%,增长51.47%;上解上级支出16.09亿元;调出资金5.77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73.84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51.97亿元。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521.57亿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06.49亿元,完成预算的102.58%,增长16.38%,其中土地出让收入296.56亿元,完成预算的102.19%;上级补助收入3.25亿元;上年结余收入29.74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82.09亿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506.42亿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35.7亿元,完成预算的92.27%,增长77.05%;上解上级支出16.09亿元;补助下级支出80.25亿元;调出资金2.29亿元;债务转贷支出20.24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51.85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5.15亿元。
3. 全市和市本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情况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核定转贷我市2017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183.84亿元,其中核定市本级(含城区、开发区,下同)2017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182.09亿元,其中:转贷置换专项债券172.09亿元、转贷新增专项债券10亿元。
市本级置换专项债券172.09亿元主要用于:偿还2017年到期及提前偿还部分以后年度到期的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本金151.85亿元;转贷城区、开发区置换专项债券资金20.24亿元。新增专项债券10亿元主要用于:土地储备项目4.5亿元,轨道交通项目2、3号线3亿元,凤岭客运综合枢纽站项目1亿元,南宁园博园项目1.5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07亿元。其中:利润收入1.08亿元,股利股息收入0.12亿元,产权转让收入1.68亿元,清算收入0.08亿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11亿元。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14亿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1亿元,转移性支出1.13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93亿元。
2.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65亿元。其中:利润收入1亿元,股利股息收入0.09亿元,产权转让收入1.68亿元,清算收入0.08亿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8亿元。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72亿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62亿元;转移性支出1.1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93亿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74.95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2.27%,增长73.9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除反映2017年当年度保险费收入外,同时还反映改革过渡期内的财政补助收入;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54.32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4.36%,增长106.6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出除反映2017年当年度退休费支出外,同时还反映改革过渡期内列支的退休费。
收支相抵,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当年收支结余20.63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138.59亿元。
2.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96.17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82%,增长15.21%。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2.88亿元,增长20.52%;失业保险基金收入3.99亿元,增长4.37%;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5.81亿元,增长11.01%;工伤保险基金收入2.45亿元,增长60.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将建筑行业纳入工伤保险参保范围,以及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将我市各行政机关、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工作人员纳入工伤保险参保范围;生育保险基金收入2.33亿元,增长12.28%;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8.71亿元,增长16.94%。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75.83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38%,增长13.7%。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2.88亿元,增长20.5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全面纳入基金发放养老金,退休人员待遇的正常增长以及包含改革过渡期基金清算确认支出;失业保险基金支出2.81亿元,下降13.4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企业申请稳岗补贴支出减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7.4亿元,增长11.85%;工伤保险基金支出0.71亿元,下降3.0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工伤保险待遇申领人数减少;生育保险基金支出2.69亿元,增长43.5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变化,领取生育待遇人数大幅度增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9.34亿元,增长14.36%。
收支相抵,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当年收支结余20.34亿元。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118.13亿元,基金总体运行情况良好,静态抗风险能力稳中有升。
(五)全市与市本级债务情况。
——全市政府债务限额。自治区下达2017年年末南宁市政府债务限额为1066.68亿元(一般债务642.8亿元、专项债务423.88亿元),其中:市本级1007.44亿元,县级59.24亿元。
——全市政府债务余额。2017年年末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余额为961.56亿元(一般债务588.13亿元、专项债务373.43亿元),其中:市本级905.23亿元,县级56.33亿元。
(六)2017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情况。
2017年预算执行中,受上级专款补助、决算批复结余结转资金、调入资金、预算周转金、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及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等因素影响,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发生变化。为准确、及时反映市本级预算调整情况,根据预算法相关规定,市人民政府于2017年11月编制了《2017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提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
由于在市人大常委会批复预算调整方案后,受新增上级专款补助、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等不可预见因素影响,市本级收支预算仍持续发生变化,现已按照年度预算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七)市属三个国家级开发区和青秀山风景区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市属三个国家级开发区和青秀山风景区组织财政收入95.08亿元,与上年相比增收8.52亿元,增长9.84%。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52.31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49.56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75亿元。
市属三个国家级开发区和青秀山风景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构成:(1)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6.23亿元;(2)转移性收入16.09亿元。
市属三个国家级开发区和青秀山风景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构成: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04亿元;转移性支出7.52亿元。
1.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组织财政收入41.59亿元,与上年相比增收4.22亿元,增长11.28%。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0.14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9.7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0.44亿元。
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构成:(1)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 73亿元;(2)转移性收入5.41亿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3.32亿元,上年结余收入0.73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01亿元,调入资金0.35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构成: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83亿元;转移性支出2.87亿元。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8.03亿元,其中:(1)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42亿元;(2)上级补助收入12.91亿元;(3)上年结余收入0.46亿元;(4)债务转贷收入4.24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17.48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0.55亿元。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8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6亿元,用于国有企业政策性补贴方面的支出;调出资金0.02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进行统筹安排,主要用于改善民生方面。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0.2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0.18亿元。收支相抵,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收支结余0.02亿元,年终滚存结余0.14亿元。
2.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财政收入37.15亿元,同比增加2.49亿元,增长7.19%。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8.79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6.87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92亿元。
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构成:(1)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99亿元;(2)转移性收入4.8亿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2.93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47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4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构成: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02亿元;转移性支出1.85亿元。
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8.45亿元,其中:(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3亿元;(2)上级补助收入4.66亿元;(3)上年结余收入9.38亿元;(4)债务转贷收入4.11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11.74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6.71亿元。
3.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财政收入11.6亿元,同比上年增收1.1亿元,增幅10.50%。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0.53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0.15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0.38亿元。
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构成:(1)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56亿元;(2)转移性收入4.97亿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2.65亿元,上年结余收入0.74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51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07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构成: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65亿元;转移性支出1.5亿元。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0.03亿元,其中:(1)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87亿元;(2)政府性基金转移收入0.01亿元;(3)上年结余收入0.27亿元;(4)债务转贷收入1.88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9.88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0.15亿元。
4.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区组织财政收入4.74亿元,同比增长0.71亿元,增长17.74%。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85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84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0.01亿元。
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构成:(1)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4亿元;(2)转移性收入0.91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构成: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4亿元;转移性支出1.3亿元。
各位代表,以上报告的2017年预算执行数均为快报数,具体执行情况详见预算草案,最终执行结果以决算数为准。
(八)落实人大预算决议有关情况。
1.增收入,控支出,强化预算执行管理
2017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努力克服经济下行压力、结构性减税力度加大、刚性支出增多等诸多不利因素的影响,多措并举、攻坚克难、全力以赴。一是紧紧围绕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财政收入目标,强化收入征管、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全市全年组织财政收入687.98亿元,增长11.95%,占全区财政收入的比重从2016年的25.01%提高到26.42%,提高了1.41个百分点,收入总量继续领跑全区。非税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25.3%,较上年降低0.23个百分点,财政收入质量继续保持全区最优。二是财政支出持续稳定增长。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46.31亿元,同比增长10.11%,为稳定我市经济发展、促进民生事业建设提供了坚实保障。三是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加大厉行节约工作力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集中有限财力保障民生支出和重点支出,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2017年市本级组织开展压减部门预算一般性支出工作,大力压减市直部门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经费1.12亿元,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下降12.12%。四是完善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长效机制。实行定期分析统计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资金清理“无死角”。全年共清理收回财政结余结转、财政专户和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等结余资金20.19亿元,统筹用于稳增长、惠民生和保重点支出。五是强化预算法治意识,加强预算执行管理。进一步增加预算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硬化预算约束,严格控制预算调整,加强预算执行动态分析,大力推动重点项目建设,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2.抓重点,助创新,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一是力促工业转型升级。统筹安排现代工业发展专项资金8亿元,滚动安排工业用地储备资金7亿元和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3亿元,优先扶持富士康、南南铝等重大工业项目发展,集中优势资源重点打造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和生物医药等三大产业。二是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统筹整合各类服务业专项资金10.5亿元,支持电子政务、金融发展、智慧城市、服务业集聚区、东盟信息港、“互联网+”、全域旅游示范区等现代服务业项目建设。三是加快现代农业建设。市本级安排3.9亿元,支持优化农产品产业结构,着力推进农业提质增效,重点支持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生态综合示范村、田园综合体、现代农业园区、都市休闲农业、菜篮子工程、糖料蔗“双高”基地等优势特色农业产业项目建设。统筹各级财政资金1.5亿元,加快推进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西乡塘区“美丽南方”项目建设。四是积极推进南宁产业发展基金设立运作。安排出资南宁产业发展基金2.5亿元,撬动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投资近17亿元,助力我市智能制造、新型材料等重点产业发展。五是支持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安排科学技术支出6.47亿元,大力支持科技自主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逐步建立统一的科技管理平台,增强科技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作用。六是支持企业降本减负。积极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取消、停征、免征、降低收费标准及扩大免征范围的政府性基金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政策,预计每年可为企业减轻负担约4.52亿元。
3.惠民生,提标准,持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进一步优化预算执行管理,切实保障重点支出和民生支出,不断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能力。2017年全市民生支出达到500.73亿元,同比增长14.97%,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7.48%。一是全力支持脱贫攻坚。全市共筹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3.33亿元,纳入统筹整合试点范围的四个贫困县区共统筹整合各级财政涉农资金17.6亿元,有力保障脱贫攻坚工程顺利推进。二是扎实开展为民办实事工程,共筹措安排为民办实事项目资金82.51亿元,保障自治区和我市为民办实事项目顺利推进。三是支持教育深入发展。多方筹措教育资金,安排教育支出117.14亿元,重点支持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扶持多元普惠幼儿园发展;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城乡免费义务教育,推进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支持普通高中加快发展和职业教育攻坚。四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机制,落实150元/人?年的个人缴费标准和450元/人?年的财政补助标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财政补助标准由45元提高到50元。全市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26.13亿元。五是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大力支持就业创业。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扶持重点人群实现就业创业,切实保障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全市落实就业补助资金3.17亿元,保障就业创业工作顺利开展。六是推动文化体育事业繁荣发展。安排1.03亿元用于支持有线电视村村通工程、自治区60周年大庆文化文艺精品项目、“民歌湖畔三月三?壮乡八桂嘉年华”等文化项目建设,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安排2.23亿元用于支持我市举办2017年中国杯国际足球锦标赛、2017年环广西公路自行车世界巡回赛(南宁站)、南宁市全程马拉松比赛等重大体育赛事开展。
4.拓渠道,促融资,全力推动城市品质升级
一是加大筹融资力度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全年累计筹融资840.13亿元,全力推进轨道交通、邕江综合整治开发等自治区成立60周年大庆重点项目建设。二是积极推进生态宜居城市、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市、海绵城市示范市、国家地下综合管廊示范市建设。累计争取到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市中央补助资金10亿元、海绵城市中央专项补助资金15亿元、国家地下综合管廊示范市建设中央补助资金6.9亿元。三是不断创新财政支持方式,大力推进PPP项目落地。2017年落地PPP项目9个,涉及总投资116.23亿元,其中纳入财政部PPP示范的5个项目(不含武鸣区项目)全部顺利落地。出台南宁市PPP项目财政以奖代补政策,探索财政资金实行基金市场化方式投资改革,积极推进城市基金发展落地,实现海绵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五象新区建设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4个领域的子基金落地,完成融资58.88亿元。
5.推改革,立机制,全面释放改革红利
一是全面落实各项改革措施。研究制定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南宁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杠杆实施方案、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工作方案、贯彻落实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财政政策实施方案、南宁市PPP项目财政以奖代补政策、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二是进一步完善财政专项资金统筹使用机制。加快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失效清理和缺失补位。继续开展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统筹整合,选取市本级工业、现代服务业和科技等三个重点科目下的8个专项资金,整合为市本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予以统筹使用。2017年纳入市本级统筹使用的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共计15.15亿元,同比增长16.25%。三是全面实施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将编制范围由2016年试点的8个部门扩大到市本级全部预算单位,按照“两上两下”程序,与2017年部门预算同步编制,顺利完成市本级2017~2019年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四是深入推进政府预决算公开。顺利完成市本级和全市16个县区、开发区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建设工作,各级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实现了分级分类集中公开。五是深化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加强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制管理,进一步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规模。2017年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的项目共计455项,同比增长19.1%。六是切实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市本级200万元及以上项目支出需设置绩效目标,首次将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纳入编制范围,进一步强化了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稳步扩大预算绩效评价覆盖面,项目支出绩效再评价个数扩增到8个;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的挂钩机制,对绩效评价结果较差的项目支出扣减2018年预算0.21亿元,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七是创新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方式。利用云计算、大数据和“互联网+”前沿科技,在全国首创公共资产负债管理智能云平台,以“一套公共资产负债管理系统、一张财政地图、一份资产负债管理报告”为首期成果,助力政府资产“摸得清、来去明、管得住、利用好”,为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深化国企改革、探索构建“不能腐”制度机制作出重大创新。
各位代表,2017年全市财政运行基本平稳,各项财政改革取得新的进展,但预算执行中也面临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主要是:财政收入增速放缓,财政刚性支出增长,收支平衡压力加大;预算绩效管理需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有待提高;政府债务分布不均衡,偿债负担较重;深化财政体制改革任务艰巨复杂,政府间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尚待清晰。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继续深化改革,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18年全市与市本级预算草案
(一)2018年经济形势分析。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改革开放40周年、自治区成立60周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长期战略机遇与短期困难挑战并存,稳增长压力仍然很大。
从全国情况看,国内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十九大精神必将激发全社会创造力和发展活力,国民经济保持稳定发展的有利条件仍然较多,但是国内房地产市场波动、金融杠杆率较高、实体经济仍然较困难、民间资本投资意愿较低等“稳”的问题依然突出,改革措施落实显效、创新驱动能力提升、经济发展提质增效等“进”的压力仍然较大。
从我市看,一方面,经济企稳的态势基本确立。近年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机械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先进制造业逐渐壮大,金融、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等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涌现了富士康、南南铝等一批优质企业,经济基础不断夯实。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进入“十三五”项目建设高峰期和自治区成立60周年大庆的项目攻关期,五象新区建设持续发力,重大交通设施、城市建设、县域基础设施等领域投资需求仍然较大。对外开放合作水平不断加深,中国-东盟信息港南宁核心基地、南宁?中关村创新示范基地、“智慧南宁”等重大工程加快推进,发展新动能正在累积。另一方面,供给侧结构性调整的成效、新一轮经济增长的强劲动力还未根本显现,稳增长的基础仍不牢固、回旋余地还不充分;工业后劲不足问题依然存在,重点产业还没形成产业链和产业集群,太过于依赖个别大企业,新动能短期内难以形成较大拉动作用;服务业增长乏力,现代服务业发展没有新的突破点,金融、批发业等主要行业增长放缓,服务业集聚区效果尚未显现;县域经济连续几年增长乏力。
从财政运行环境看,2018年“减税降费”政策继续执行甚至可能加大力度,全面“营改增”改革后,全行业抵扣链条打通带来的减税效应,仍将持续显现,我市收入形势不容乐观。一是工业企稳回升基础不牢,优质税源项目缺乏,对税收增长的支撑不足;二是现阶段支柱税源中的房地产和土地类税收,受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影响,增长受限;三是政府投资受融资政策收紧、政府财力紧张的影响,对税收拉动乏力;四是县域经济发展水平不高,税收增长基础薄弱。
2018年南宁市财政刚性支出需求增大,除必保的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基本民生支出外,还要重点保障园博园、南宁教育园区、中国-东盟信息港、邕江综合整治等自治区60周年大庆项目以及“区市共建”重大交通基础设施、水环境治理、铁路项目、脱贫攻坚、“智慧南宁”、轨道交通建设与运营补贴等重点开支。同时,为落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人民警察、法院和检察院等工资制度改革,调整外聘人员工资待遇,弥补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缺口,2018年须安排的人员工资性支出也将大幅增加。
(二)2018年预算编制的总体思路。
结合我市实际,按照中央、自治区及市委的部署,编制2018年预算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握财政经济发展新常态,落实预算法和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要求,严肃财经纪律,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坚持过紧日子,从严从紧编制预算;有效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优化支出结构,优先保障重点支出;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推进中期规划管理,强化支出规划约束;强化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制,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大预算公开力度,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2018年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主要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为依据,全力保障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二是实事求是,积极稳妥。收入预算要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充分考虑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等因素影响。规范财政收入核算和缴库管理,加大收入执行监控力度,提高财政收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三是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优先保障还本付息、在职人员工资和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发放以及机关运转。在此基础上,全面统筹兼顾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扶持实体经济发展,加大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科技和文化等社会事业投入,保障基本民生需求,兜住民生底线。四是厉行节约,注重绩效。坚持精打细算、勤俭节约、效益优先,继续压减部门预算一般性支出,继续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着力改变项目支出只增不减的固化格局。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强资金统筹,强化项目审核,全面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五是深化改革,全面规范。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编制政府经济分类支出预算,进一步提高预算透明度。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推进全口径政府预算管理。
(三)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计划安排情况
根据上述预算编制指导思想,2018年全市计划组织财政收入736.13亿元,增长7%。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计划791.08亿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53.07亿元、上级补助收入216.23亿元、上年结余收入22.7亿元、调入资金20.09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78.99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计划安排788.46亿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40.29亿元、转移性支出8.67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39.5亿元。收支相抵,预算结余2.62亿元。
全市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353.07亿元,增长6.3%。其中:税收收入271.63亿元,增长9.48%;非税收入81.44亿元,下降3.1%。税收收入中:增值税77.47亿元,增长12.47%;企业所得税38.19亿元,增长10.19%;个人所得税13.63亿元,增长8.4%。
全市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划安排640.29亿元,增长13.72%。其中:教育支出110.22亿元,增长10.47%;科学技术支出5.19亿元,增长7.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52亿元,增长10.0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1.52亿元,增长11.83%;农林水支出67.35亿元,增长14.29%。
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民生支出共471.65亿元,增长12.77%,占当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73.66%。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计划安排情况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计划609.35亿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6.14亿元、上级补助收入216.23亿元、下级上解收入13.41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7.88亿元、调入资金17.57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48.12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计划安排609.19亿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5.41亿元、上解上级支出8.67亿元、补助下级支出216.48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28.63亿元。收支相抵,预算结余0.16亿元。
市本级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196.14亿元,增长1.34%。其中:税收收入148.01亿元,增长5.62%;非税收入48.13亿元,下降9.89%。税收收入中:增值税32.46亿元,增长8.47%;企业所得税16.27亿元,增长7.78%;个人所得税5.71亿元,增长6.27%。
市本级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划安排255.41亿元,增长22.97%。其中:教育支出31.18亿元,增长14.24%;科学技术支出1.79亿元,同比增长7.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22亿元,增长22.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21亿元,增长38.06%;农林水支出12.62亿元,增长6.7%。
3.市本级预备费计划安排情况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计划安排预备费2.6亿元,占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02%,主要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因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4.市本级“三公”经费计划安排情况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计划安排的“三公”经费0.88亿元,同比增长2.79%。其中:公务接待费0.16亿元,同比下降19.03%;因公出国(境)经费0.13亿元,同比下降4.9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59亿元,同比增长12.88%,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53亿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0.06亿元,主要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等部门原有公务用车报废后购买新车产生的购置费。剔除此不可比因素后,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计划安排的“三公”经费同比下降5.07%。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1.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计划安排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总收入计划459.09亿元,其中:当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340.5亿元,增长43.98%;上级补助收入1.67亿元;债务转贷收入84.11亿元;上年结余收入32.81亿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420.47亿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47.4亿元,增长38.84%;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71.07亿元;调出资金2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38.62亿元。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计划安排情况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计划408.48亿元,其中:当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307.6亿元,增长47.64%;上级补助收入1.66亿元;债务转贷收入84.07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5.15亿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393.34亿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47.57亿元,增长49.2%;补助下级支出61.7亿元,主要是返还各城区(开发区)土地出让金收益;债务转贷支出13.04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71.03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5.14亿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1.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计划安排情况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2.61亿元,其中:利润收入0.65亿元;股利股息收入0.03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93亿元。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计划安排2.61亿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02亿元,用于市本级企业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及国有企业的资本金注入等方面;调出资金0.59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
2.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计划安排情况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2.51亿元,其中:利润收入0.58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93亿元。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计划安排2.51亿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94亿元,用于解决市本级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调出资金0.57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主要用于企业改革改制和改善民生方面。
(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1.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计划安排情况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计划134.39亿元,下降23.1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南宁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清算工作在2017年底前完成,市本级和各县区(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2018年无基金清算收入。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计划安排120.34亿元,下降22.0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清算工作在2017年底前完成,市本级和各县区(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2018年无改革过渡期基金清算支出。
收支相抵,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当年收支结余14.05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152.64亿元。
2.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计划安排情况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计划97.31亿元,增长1.19%。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1.54亿元,下降10.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清算工作在2017年完成,2018年无基金清算收入;失业保险基金收入5.94亿元,增长48.9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成本的若干意见》(南府发〔2016〕10号)要求,降低社会保险缴费率的相关政策将执行至2018年4月底,2018年5月后失业保险将恢复正常缴费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6.29亿元,增长1.34%;工伤保险基金收入2.2亿元,下降10.0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我市部分建筑项目于2017年首次纳入工伤保险参保范围,2017年工伤保险费大幅度增长,剔除此一次性因素,预计2018年工伤保险费收入将出现回落;生育保险基金收入2.26亿元,下降3.0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9.08亿元,增长0.95%。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计划安排85.75亿元,增长13.08%。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1.54亿元,下降10.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清算工作在2017年完成,2018年无基金清算支出;失业保险基金支出3.56亿元,增长26.5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失业保险待遇标准提高,以及增加技能提升补贴支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32.5亿元,增长18.6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个人账户支出范围扩大,以及医疗待遇的正常增长;工伤保险基金支出0.99亿元,增长39.7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将建筑行业以及行政机关、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纳入工伤保险参保范围,预计工伤待遇支出将有较大幅度增长;生育保险基金支出2.26亿元,下降15.95%,下降的主要原因 预计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调整后的集中生育情况将在2018年得到缓解,生育待遇支出规模下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34.9亿元,增长18.9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持精准脱贫、公立医院改革等系列政策的实施,以及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正常增长。
收支相抵,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收支结余11.56亿元,年终滚存结余129.7亿元,基金抗风险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各位代表,现在报告的2018年全市预算是汇总全市预计收支的预算,是一个指导性指标,待各县(区)预算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汇总后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七)市本级重点支出保障和主要项目安排情况。
1.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不断提高经济综合实力
2018年市本级财政计划统筹安排工业、服务业、农业等专项资金37亿元,深入贯彻实施“二产补短板、三产强优势、一产显特色”战略,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一是安排现代工业发展资金8亿元,另外安排工业用地储备滚动使用资金7亿元、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滚动使用资金3亿元,支持工业产业转型升级。围绕落实《中国制造2025》,着力打造千亿园区、千亿产业、百亿企业。继续统筹整合扶持产业发展的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加快发展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生物医药三大重点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
二是统筹安排2亿元,大力发展旅游、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等现代服务业。扶持和促进我市旅游业发展,统筹推进重点旅游项目建设。支持创新现代商品流通方式,推动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加快推进南宁?中关村创新示范基地等项目,发挥好南宁?中关村创新示范基地的辐射作用和溢出效应。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
三是统筹安排7.18亿元,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构建现代化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助推我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向纵深发展。
四是做好服务企业发展工作。深化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持续推进“放管服”等各项改革,努力做好各项服务企业工作,为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五是积极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通过产业发展基金引导,撬动更多的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投入,大力支持重点项目建设、推动重大产业和实体经济发展,助力南宁市产业升级。
2.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持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2018年,市本级计划投入175.56亿元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较上年增长28.9%。
一是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安排扶贫开发资金6亿元,较上年增加1亿元,发挥政府投入在扶贫开发中的主体和主导作用,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进一步加大教育、科技、社保、医疗卫生、交通等各类财政资金的统筹整合力度向贫困地区倾斜。
二是安排为民办实事资金4.5亿元,保障2018年为民办实事资金需求。其中包括教育惠民、食安惠民、健康惠民、文化惠民工程、就业惠民、畅通惠民、平安惠民等10大项工程。
三是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投入社会保障和就业资金22.22亿元,较上年增长22.18%,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全方位的社会救助体系,有效保障低收入人群和弱势群体基本生活,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实现更高质量就业。
四是大力发展教育事业。教育投入31.18亿元,较上年增长14.24%,加快推进包括南宁教育园区、五象新区新建学校在内的教育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继续实施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努力提高学前教育普及程度,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大力扶持社区教育、少数民族教育和民办教育发展,加大职业教育投入力度。
五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投入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21亿元,较上年增长38.06%,围绕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建设健康环境、发展健康产业五大重点领域,全力推进健康南宁建设。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切实落实政府办医责任。
六是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文体传媒投入5.24亿元,较上年增长7.21%,主要用于推进文化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完善村级文化建设,宣传本地优秀艺术剧目等文化惠民工程,保障广西艺术中心等庆祝自治区成立60周年大庆重大宣传文化项目。繁荣文艺创作,打造文艺精品,努力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3.拓展“南宁渠道”功能,不断提高城市影响力
一是统筹安排现代信息服务业资金3亿元,重点投入“智慧南宁”、 中国-东盟信息港南宁核心基地建设,发挥中国-东盟信息港南宁核心基地、南宁综合保税区等平台作用。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投入低能耗、低污染、高附加值的信息服务业,打造北部湾经济区信息服务业战略高地。
二是统筹安排0.3亿元金融产业专项资金,以深化沿边金融综合改革为契机,深入实施“引金入邕”战略,加速金融产业集聚发展,推动形成区域金融机构集聚中心,进一步增强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服务作用,推动金融业加快发展。
三是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加快建设区域性国际综合交通枢纽。安排0.9亿元航线培育专项资金,实现东盟国家主要城市航线全覆盖。
四是进一步发挥各领域合作平台作用,统筹安排0.2亿元,办好“中国杯”国际足球锦标赛、环广西自行车赛、南宁国际马拉松邀请赛等重大国际赛事,不断提高城市影响力。
4.坚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全面提升城市生态宜居水平
一是统筹整合各类财政资金,扎实推进水环境治理和邕江综合整治项目,落实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全力推进海绵城市和水生态文明试点城市建设,进一步改善城市水环境。投入2.14亿元筹办好第十二届中国国际园林博览会,提升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建设水平。
二是统筹市财政资金7亿元,落实美丽广西宜居城市建设工作部署,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进一步加大对县域基础设施、城镇建设等支持力度,统筹推进公共服务向城镇和农村加快延伸,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深入开展“美丽南宁”乡村建设,继续打造一批生态综合示范村,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三是完善现代交通服务网络。投入26.37亿元,重点保障城市公交、轨道交通、快速公交(BRT)、公共自行车租赁等项目以及农村通屯道路建设。完善公交优先发展机制,大力推进绿色交通发展,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
四是安排2.2亿元专项资金,建立健全扬尘污染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大力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建设,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提升城市生态宜居水平。
5.加大资金统筹力度,保障自治区60周年大庆等重点项目建设
一是做好自治区60大庆资金保障。安排0.5亿元保障自治区60周年大庆活动经费;统筹整合各类资金全力支持迎接自治区成立60周年大庆重点项目,其中包括持续加快推进邕江综合整治和开发利用工程,邕江滨水公园提升工程,邕宁水利枢纽工程,轨道交通3、4、5号线工程,会展中心场馆扩建及周边配套完善工程,城市东西向快速路西段,园博园项目,五象新区总部基地地下空间项目,东盟文化园项目等。
二是重点支持投资规模大、带动力强、经济社会效益好的政府投资项目,其中包括产业、交通、城建、民生等领域的重大项目建设。
三是支持民间投资。加大对民营经济的财政支持力度,在基础设施、生态建设、环境污染治理、健康养老等领域推广PPP模式,进一步畅通民间投资渠道,调动民间投资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民间投资环境。
6.强化资金管理,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2018年市本级需偿还的债务还本付息总规模326.1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还本付息133.38亿元,专项债务还本付息192.78亿元。通过地方政府置换债券安排183.67亿元,其中一般债置换债券113.74亿元,专项债置换债券69.93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偿债专项资金20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用于还本付息122.85亿元,保障2018年到期的政府性债务本息按时偿还。同时改进财政管理,积极实施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妥善安排财政收支预算,严格做好与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政策措施的衔接,防范财政重整。建立和完善规范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对政府债务余额实行限额管理,健全政府债务风险预警、监管及应急处置机制,积极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八)预算草案批准前安排支出的情况。
在本次人民代表大会批准2018年市本级预算草案前,我们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加快安排上年结转项目支出,并及时安排必须支付的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和提前下达对县区转移支付补助。截至目前,市本级共安排支出36.8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6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6.7亿元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5亿元。
(九)市属三个国家级开发区和青秀山风景区预算草案。
2018年市属三个国家级开发区和青秀山风景区计划组织财政收入99.49亿元,增长8.71%。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计划47.93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计划安排46.48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45亿元。
市属三个国家级开发区和青秀山风景区政府性基金总收入计划40.84亿元,政府性基金总支出计划安排40.41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0.43亿元。
1.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计划组织财政收入44.09亿元,比上年增加2.48亿元,增长6%。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计划18.01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7.8亿元。收支相抵,预算结余0.21亿元。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性基金总收入计划15.95亿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收入0.4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5亿元,上年结余收入0.55亿元。政府性基金总支出计划安排15.73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0.22亿元。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计划0.05亿元,主要为国有企业利润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计划安排0.05亿元。其中:国有企业政策性补贴0.04亿元,调出资金0.01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进行统筹安排,主要用于改善民生方面。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计划0.27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计划安排0.18亿元。收支相抵,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收支结余0.09亿元,年终滚存结余0.22亿元。
2.经济技术开发区计划组织财政收入39.14亿元,比上年增加2.4亿元,增长6.5%。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计划17.26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6.78亿元。收支相抵,预算结余0.48亿元。
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性基金总收入计划15.5亿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5亿元,上年结余收入6.72亿元,债务转贷收入3.78亿元。政府性基金总支出计划安排15.36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0.14亿元。
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1亿元,支出0.01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无结余。
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计划0.45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计划安排0.33亿元。收支相抵,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收支结余0.12亿元,年终滚存结余0.19亿元。
3.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计划组织财政收入12.26亿元,比上年增加0.69亿元,增长6%。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计划6.46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6.22亿元。收支相抵,预算结余0.24亿元。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计划9.39亿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收入9.12亿元,上年结余收入0.27亿元。政府性基金总支出计划安排9.32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0.07亿元。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计划80万元,主要为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企业利润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计划安排80万元,主要用于解决开发区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企业改制等经费支出。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计划0.2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计划安排0.18亿元。收支相抵,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收支结余0.02亿元,年终滚存结余0.13亿元。
4.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区计划组织财政收入4亿元,比上年增加2.4亿元,增长150%。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计划6.2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5.68亿元。收支相抵,预算结余0.52亿元。
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计划30万元,主要为国有企业利润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计划安排30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1万元,调出资金9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进行统筹安排,主要用于企业改革改制和改善民生方面。
三、确保完成2018年预算任务的主要措施
(一)突出抓好收入组织,提升财政收入质量。
一是及时分析研究宏观经济走势和国家调控政策,切实加大对主体税种征收力度,加强对各级组织财政收入督促指导,完善收入目标责任制,强化收入征管措施,确保全面完成全年财政收入目标。二是加快产业发展和转型升级,深入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大力培植壮大财源,努力做实做大财政蛋糕。三是充分发挥财政在县域经济发展中的职能和作用,用好用活积极财政政策,优化投资发展环境,大力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四是正确处理好财政收入平稳增长与提高财政收入质量的关系,在依法组织财政收入、确保应收尽收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实做优收入质量,着力优化财政收入结构,促进财政可持续发展。
(二)突出抓好支出管理,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不断强化重点支出保障。坚持统筹兼顾、有保有压、突出重点原则,进一步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集中财力确保各级党委、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和民生支出。加大对“三去一降一补”重点任务的支持力度,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经济增长培育新动能。继续加大对基层困难地区财力倾斜,全力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集中财力支持做好教育、社保、医疗卫生、“三农”等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二是不断提高财政支出效益。加快重点项目和重点领域的资金支出进度,明确部门支出责任,督促部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全面清理财政存量资金,大力压减结余结转资金规模,切实把各领域“沉睡”的财政资金唤醒盘活,增加资金有效供给。四是充分利用好南宁公共资产负债管理智能云平台,推动政府资产实现“摸得清、来去明、管得住、利用好”的目标,降低融资成本。
(三)突出抓好筹融资,做好重大项目服务工作。
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补助资金和专项建设基金,引入市场机制,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探索合法合规的融资渠道,通过融资担保、专项债券、项目收益债券等方式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科学合理编制中长期PPP项目规划,严格控制PPP项目投资额。继续督促和协调市属平台公司对已落地子基金的提款用款事宜,提高资金支出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我市建设的资金需求和项目进度,稳步推进城市发展基金,控制好新设立的基金数量和规模,并认真贯彻国家有关的融资政策精神,进一步规范基金设立和操作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严格把控风险。积极争取自治区财政厅支持,2018年新增政府债券额度向南宁市倾斜。加快推进国有产权移交房资产盘活。建立城市建设市区共担机制。加大土地收储和出让力度。
(四)突出抓好财政改革,切实提高财政管理效能。
一是稳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工作,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健全完善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财政政策体系,将持有居住证人口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范围,创造条件加快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向常住人口全覆盖,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二是扎实推进预算管理改革。进一步完善财政专项资金统筹使用机制,促使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工作全面化、经常化和规范化,促进财政项目管理工作跃上新台阶。完善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扩大集中公开预决算信息范围,方便社会公众查阅和监督。稳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继续扩大预算绩效管理试点工作覆盖面, 研究出台市本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有序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细化购买服务政策,支持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商会承接政府购买服务。
(五)突出抓好风险防范,着力保障财政运行稳健。
一是完善全口径债务监测机制,加强债务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良性可持续发展。加强债务评估,增强债务偿还能力,防止超出财政承受能力负债。改进财政管理,积极实施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妥善安排财政收支预算,严格做好与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政策措施的衔接,防范财政重整。建立和完善规范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健全政府债务风险预警、监管及应急处置机制,积极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二是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监管。重点加强民生领域财政资金监管,全面开展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尤其抓好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扶贫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促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三是加强政府采购监管,探索构建包括采购预算、采购计划审批、采购项目执行、采购资金支付在内的监管体系,用信息化技术手段提升政府采购工作效率。
各位代表,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指导,虚心听取人民政协的意见和建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凝心聚力,全力拼搏,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为持续推进“六大升级”工程,加快建设“四个城市”,勇当广西持续营造“三大生态”、加快实现“两个建成”的排头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奋力推动首府经济社会向更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改革开放40周年和自治区成立6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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