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了解乡镇人民政府贯彻落实推进“乡镇四所合一”改革措施、《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清洁条例》和《关于加强基层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情况,指导县区推进乡镇依法行政工作,5月22日-25日,市法制办公室副主任蓝旭高带领行政执法监督科3名同志先后到邕宁区新江镇、隆安县城厢镇、横县陶圩镇、上林县巷贤镇开展依法行政调研指导工作。邕宁区常务副区长黄福来和城区编办、法制办、城管局、乡村办的相关负责人,以及隆安县、横县、上林县法制办主任及工作人员等也分别一同参加调研活动。新江镇、城厢镇、陶圩镇和巷贤镇人民政府领导和乡村办、“四所合一”机构负责人和部分执法人员、基层法制员参加了调研座谈会。
在调研座谈中,各镇政府领导向调研组汇报了关于“四所合一”机构执法人员的配备和行政执法证持有情况、综合行政执法文书和制服及标识的落实情况、权责清单和执法流程的编制情况、贯彻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清洁条例》和《关于加强基层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情况以及乡镇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并就如何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向调研组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从调研中了解到,各县区政府和镇政府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积极推进乡镇“四所合一”机构改革,基本落实了人员编制,统一编制了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的权责清单和执法流程,过半数人员持有行政执法证,执法文书也基本落实。在贯彻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清洁条例》方面,各镇政府通过各种途径向群众广泛宣传《乡村清洁条例》,积极落实保洁人员和乡村清洁整治队伍,明确职能职责,配备保洁设施、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多次集中开展垃圾清理活动,强化环境清洁监督检查等,乡村清洁工作成效显著。在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基层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方面,各镇政府高度重视,基本都落实了一名分管法制工作的领导和两名法制员。
另外,在调研中,各镇也向调研组反映了一些共性的问题,主要有:
1.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力量不足,任务繁重,业务不熟悉。存在未能全部按编制数落实人员、部分人员被长期抽调不在岗等情况,其余在岗人员大多需要承担多个岗位业务工作,导致工作效率难以提高。部分人员尚未取得行政执法证,无法开展执法工作。在执法方面,对委托执法业务、执法流程不熟悉,市直和县区相关部门的业务培训和指导未能全部覆盖所有人员,部分执法人员不懂如何规范开展执法工作。
2.镇政府干部对《乡村清洁条例》的行政处罚业务不熟悉,不敢大胆开展执法工作,面对多次违法当事人,目前仍以宣传、劝导教育为主。一些镇还未落实执法票据,导致处罚执法工作未能实质性开展。
3.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综合行政执法队)目前尚未统一执法服装和标识,对执法工作的严肃性有所影响。
4.各镇普遍存在执法车辆、执法工作所需执法记录仪或者照相机、摄像机、录音笔等装备配备不足甚至缺失情况;
5.多数镇政府未能充分发挥法制员作用,一些涉及法律事务未交由法制员审核办理,一些法制员非法律专业,无法承担法制业务工作职责。
听完各镇的汇报后,调研组充分肯定了各镇为推进依法行政所做的各项努力,并就各镇政府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了解答和协调指导处理,特别就乡镇如何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提出了具体意见,强调各镇要积极组织尚未取得执法证的镇政府干部和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综合行政执法队)工作人员报名参加2018年度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确保拿到执法证;对权责清单中明确乡镇政府为主体的事项,建议各镇政府要强化“法定职责必须为”的意识,确实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要重视法制工作,注重发挥法制员的作用;对委托执法业务,受委托单位要积极主动向委托单位汇报工作,争取更多的指导和帮助。
调研组还当场检查了各镇提供的行政执法案卷,现场指导如何办理执法票据的申领手续和完善执法文书等。
5月22日在邕宁区新江镇调研
5月23日在隆安县城厢镇调研
5月24日在横县陶圩镇调研